绍兴市上虞永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市润土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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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近日,信用中国(浙江省)透露,绍兴上虞华星润滑油有限公司因违反《产品质量法》受到处罚。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为,当事人绍兴上虞华星润滑油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上旬将与事件相关的共计148桶油桶的生产外包给浙江旭升科技有限公司。这说明已经找到了。规格为200L/个,单价120元/个,还必须印有“华恒新疆石油运输公司石油化工厂”和“我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字样。在油桶的顶部。经查,名为“新疆石油输送公司上虞石化厂”的工厂并不存在,当事人将“新疆石油输送公司上虞石化厂”中的“上虞”字样删除,伪造了“新疆石油”。事实证明是的。输变电公司“上虞石化厂”于2004年11月1日注销。该化工厂法定代表人为甲方法定代表人徐荣义,甲方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至1月13日。直到2008年事件发生,此时该证书已经过期,并且没有获得新的认证。生产的润滑油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徐荣义先生通过电话、微信沟通方式向胜杰联合(浙江)石化有限公司采购,采购价格为工业齿轮油8.8元/公斤,9.05元/斤,是原价。 /kg 对于其他润滑剂。 2022年11月,涉事各方使用印有“华恒新疆石油运输公司石化厂”和“我公司已获得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字样的油桶加注润滑油并开始生产。
事发时,涉事各方共生产成品润滑油24桶,每桶净含量170公斤,售价1700元/桶,其中4桶为L-HM46。抗磨液压油已售完,剩余20桶(L-CKC220工业闭式齿轮油各4桶,L-CKC150工业闭式齿轮油各1桶,220中型齿轮油各1桶,L-CKC150工业闭式齿轮油各1桶。 TSA46#透平油、320#导热油1桶、L-HM32耐磨液压油8桶、L-HM46耐磨液压油3桶、L-HM68耐磨液压油1桶)尚未发售已被依法没收。由于当事人未保存生产成本管理记录、采购记录、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本次事件涉及的润滑油成品价值按售价计算为3.4万元。还发现,官员检查了95个空桶和29个已装满但未经检查且写有“华恒”字样的桶。将桶盖上的润滑油及时清除并固定。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对其处以17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