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行动|销售假冒品牌塑料拒不配合调查 余姚一塑料公司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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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凤山办事处近日根据举报查处一起销售假冒杜邦塑料制品案件,对余姚市一家塑料企业拒不配合调查取证处以40万元罚款。
日前,慈溪市一家企业到访凤山研究院,并于去年3月6日、4月20日支付货款,从余姚市一家塑料企业采购了2吨进口杜邦POM500P和1吨进口杜邦POM100P。报道称。 84000元。这两类塑料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与普通杜邦塑料有不同的颗粒形状、颜色、外袋厚度等,怀疑这3吨杜邦塑料是假冒产品。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慈溪沙调查取证,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并取样进行证据修改。执法官员随后责成杜邦公司的注册商标所有者识别这两种塑料。经核实,这两个品牌的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执法人员随后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先生和业务员莫先生,要求其限期接受询问和调查。但直到调查结束,他们都没有前往凤山所进行询问或调查,也没有提供任何进口塑料合法来源的证据。近日,该院依据第《商标法》号、第《公司法》号相关规定,对塑料企业“零供述”、提交虚假变更材料等违法行为作出禁令,并处以40万元罚款。强加的。
来源:宁波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