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谎报事故情况
chanong
|危机管理部
2023年6月15日14时30分13秒,位于山西省临县的华润联盛黄家沟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家沟煤业)副坡发生特大运输事故。发生了死亡事故。遇难人数3人,重伤1人,轻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664.32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迟迟未上报。
日前,山西省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示了《山西吕梁中煤集团山西临县华润联盛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6·15”较大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该事件确定为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了什么
事故现场位于副斜井入口至井底停车场处。
事故现场及邻近地区基本情况示意图
2023年6月15日14时22分左右,黄家沟煤业副井提升机将最后一批物料吊入井后,司机打开副井高架客运设备,我在坑内等待。 44名下班工人陆续登上上辅桅乘务组,开始上午的井道作业。
14时30分13秒,机载辅助设备倾转井架载人上升作业过程中,驱动轮突然反转,钢丝绳突然向相反方向滑动,导致车辆超限,部分钢丝绳飞扬。出去。与绳索支撑槽相撞,导致绳索固定器坠落,造成数名乘客死亡,并落入副井底板、横井卸料场、高架人员尾车道交汇处副轴设备。轴的底部。
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15人轻伤。
事故报告状态
事故发生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2点30分左右。
2023年6月15日14时31分,主管副工程师冯亮亮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值班调度李丹顺立即向矿长毛德庆汇报。
2023年6月15日20时29分,黄家沟煤业向临县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20时37分向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21时31分,报告事故情况。山西局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通报事故情况。
2023年6月15日23时15分,在救援行动失败、三名重伤者全部被发现死亡后,黄家沟煤业联系山西省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吕梁市应急管理局,继续通报情况。请向临县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
黄家沟煤矿未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造成延误报告事故。
事故调查报告还指出,黄家沟煤业捏造虚假信息,阻碍事故调查。 2023年1月至6月事故调查期间提供的所有信息“《黄家沟煤矿架空乘人装置检修记录》 《黄家沟煤矿架空乘人装置保护试验记录》”都是事故发生后捏造的。
事故的直接原因
辅助倾转井架客运设备极其陈旧,处于破损状态运行,驱动装置减速器输出端联轴器尼龙销长期未更换,磨损严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损坏,驱动轮失去动力,朝上乘客侧单轮因侧向载荷作用而反向旋转,车速传感器损坏,车速参考值本质安全操作面板设置错误,人为放弃速度保护操作,安全制动力不足,安全制动器未有效制动,钢丝绳反向加速下滑,钢丝绳制动器也不动作,制动功能如果不执行,一些乘客可能会摔倒并受伤。
事故的间接原因
(一)黄家沟煤业副坡船员装备管理存在漏洞。机电交通系统的组织、制定和实施不严谨、不细致,乘客距离制度规定的乘客间距小于设计值,乘客距离制度因高架乘坐而违反乘客距离制度规定未按要求对客运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日、周、月、年检查不认真进行,安全制动器在保护下运行,未保持安全制动力,事故因制动不足造成,情况恶化,机组人员协助倾斜桅杆系统严重受损,并已在病态状态下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
(2)黄家沟煤业机电运输业务安全责任未履行。设备包机制度空虚,没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辅助倾转井架乘务员设备,长期没有机修包机,辅助倾转井架乘务员设备出现故障机电运输领域专项工作培训未有效落实,相关人力资源未配备,消极检查监督检查人员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检查工作整体情况检查机构对辅助倾斜井架乘务员设备的检查以及机电运输专营业务安全情况的日常监管不严格,未发现机电部门履行职责不力的情况。
(三)黄家沟煤矿安全风险识别不明确,经营管理马虎,疏于现场隐患排查。机电运输专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中,辅助倾转轴高架乘员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日常维护均未发现问题。
(四)排名前列的企业主要责任履行情况存在差异。中国润源联盛公司、中煤山西公司要求黄家沟煤业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机电运输业务安全工作存在不足。在系统的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及复工复产验收中,未发现黄家沟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存在漏洞,黄家沟煤矿辅助边坡高空作业设备安全无上述问题还没有发现,检查、维护和保护测试都没有发现,也没有发现文件资料不足的问题。督导机械运输、电动运输专业培训教育落实情况,督导黄家沟煤炭行业“三大违规”对策活动不力。
(五)中介机构进行虚假检测/检验的。北方煤公司对黄家沟煤业辅助斜井架空乘设备进行检查时,检查检查负责人并没有按照检查检查程序一一进行检查工作,而是按照检查检查进行检查和检查程序。没有进行任何工作。现场检查自然是虚假检验;检验/检验机构检验不够严格,出具了虚假检验报告。
(六)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日常监管工作不严格。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没有严格把控五人小组的日常工作表现,也没有严格把控黄家沟煤业复工复产的检查验收,事实并非如此。
关于事故责任人应对措施的建议
目前已建议追究事故责任人员39人。
黄家沟煤业机电矿副厂长等7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黄家沟煤炭工业党委书记、矿长等32人被建议接受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等处分。
滑动查看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延迟或少报事件是不能容忍的。
法律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义务人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延误事故救援,情节严重的,报告义务人可以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部门经理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诚实地对现场进行监督管理。收费。禁止漏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第八十四条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不得隐瞒、漏报、谎报、缓报事故。
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部门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将被罚款。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停了下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四)关闭、毁坏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监视、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伪造、隐匿、毁坏有关数据、信息的。
……
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漏报、谎报、缓报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六条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地(市、区)、市(县、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按照程序。您不得报告、撒谎、拖延报告、配合或协助事故调查,或以任何方式阻挠或妨碍事故调查。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降级等行政处分。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二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向煤矿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情况。完毕。隐蔽煤矿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其他风险。
第四十五条煤矿有关领导人员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提出存在事故风险或者其他安全问题的;隐瞒不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责令停止生产。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四十六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阻碍煤矿事故调查,拒绝调查取证,拒绝提供有关情况、资料的。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四条矿山安全监督检查部门获得隐瞒、谎报矿山重大事故的信息后,应当及时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实。核实属实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告事故,并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如果发现延误报告或隐瞒事故报告,
请尽快举报
如何举报
01微信报道
方式二:关注“危机管理部”微信公众号,在底部菜单栏“服务”中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02电话举报
方式一:全国生产安全举报投诉热线:12350
方式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两条矿山安全举报热线:
010-64463182
010-6446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