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告招牌规定,2021年的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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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整顿违法商业营销广告活动为重点,强化以广告为中心的监管,推动对违法广告的查处行动。依法保护培训、房地产等民生领域,切实保障群众、保障合法权益,有效净化城市广告市场环境。 7月22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评选并公布了几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州舜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为了销售“长兴牌辅酶Q10维生素E软胶囊”、“益生菌粉”等保健食品,双方将在天猫商城产品销售页面发布“肠道菌群中介”、“心脏健康”等内容,作为“健康”。 “心脏加油站”等广告超出产品注册说明范围,增加、改变经审查批准的内容,违反第七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 30000。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18000元罚款。
案例二:广州市德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
官方在自办网站“教师资格保证班”上发帖称“最快毕业时间一年半(最慢最长)”、“毕业率高”、以及《吴方谦原版软件考试计划》公布。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明示或暗示“及评分委员会”、“网安软件测试”、“原教材主编”等考试或培训合格效果的广告。第1 节。 )《广告法》;当事人通过网站提供培训服务不得就在线学**人数、售后服务、教师资格等内容制作虚假或者误导性商业广告,《广告法》违反法规。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法》 依照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广告,贷款金额34万日元原件。
案例三:广州市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
官员们一直不鼓励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房地产广告以及通过集团官方网站、宣传海报等媒体发布的不准确、不明确的内容。《广告法》《天上的北斗七星》违反第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第一项及第九条第八项之规定。
广州增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第《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号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万元。
案例四:广东华药连锁企业有限公司发布未经编辑的药品广告
双方同意在未获得广告审查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向拼多多、天猫、京东自营经营销售金格、伟哥等不同品牌、规格的处方药参毒他达拉非片和处方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有存货。《广告法》 第十五条第二项、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为推销药品之目的,广告中不得使用含有药品使用说明书以外有效用语的文字。第二项,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3) 和第46 条。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号第14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局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20万元罚款。
案例5:广州悦来悦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
当事人在其营业场所刊登“逆龄水光针”、“杜本君”、“叶莱悦美医美”的广告照片,但未提供与广告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违反第四条规定。 20-《广告法》 根据第八条第二项第二项的规定,发布“面部风水”广告照片违反第九条第七项《广告法》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该违法广告,并处以10.06万元罚款。
案例六:广州健营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包括“防治乳腺疾病、改善痛经、月经不调等症状、治疗和预防妇科疾病”等,经营场所张贴的海报、铭牌包括“庄志”等。 ''招募伟大的同志作为企业家。'' “世界脊柱健康联盟”脊柱健康管理专家委员会副主席徒手骨科高级导师庄志斌非物质文化庄先生骨雕创始人谦塑美连锁创始人世界脊柱健康管理学院创始人副教授世界脊柱健康管理主席研究所广东省脊柱健康专家委员会世界国际《健康管理学会秘书长》等内容,《广告法》第4条、第17条、《广告法》第8条等规定违反。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管局责令暂停广告、虚假广告,并处5万元罚款。
案例7:广州贵马奇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该方在京东网店“雷震子男装旗舰店”上发布广告,T恤胸前标志采用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15式胸前标志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旗。臂章上写有标识,违反第《广告法》条第九条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管局依照第《反不正当竞争法》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禁止张贴违法广告。责令停止并罚款3万元。
案例八:广州商之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官方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了“精美济元气丹参花露饮的功效及适用人群:活血、祛痰、通血管、降血脂、降血糖(适用)”的目标:冠状动脉疾病患者的调理和改善)。心脏病、心绞痛、心肌梗塞、脑血栓)月经(适用于月经不调、数月无月经、月经晚、或月经稀少者)直接对抗DNA(艾滋病)病毒,预防脂肪肝《仙美济中医》医药独特的减脂技术项目,轻投入、轻服务、高利润,轻松实现每年50万到500万的净利润。”``药物除凝技术在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 违反第25 条。 (1)、《广告法》第46条及其他规定。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照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第十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局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人民币94.77万元罚款。
案例9:广东百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违法广告
官员可以使用自配置应用程序“八一宝”进行“计算手机号码”、“万灵预言:可以预测一切”、“八字预测:生命算命先生”、 《九星驱邪,可发财》。发布。 “化解纠纷”、“QQ号、微信号”、“身份证号测吉凶”、“沈老师的好运秘诀:生男孩秘方”等迷信话题的广告“女孩”一词违反了《广告法》第9条第(8)款的规定。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广告法》号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局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案例10:佳美(广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
当事人在天猫平台的网店“佳美医疗器械店”销售医用生理盐水敷料,广告内容与说明书相矛盾,且产品标注“祛痘”,声称具有“美肤”等功能消毒。” “防过敏面罩”、“家庭多功能敷料”、“适用”、“轻松解决各种问题”、“家庭急救”等声称有效、安全的广告需接受审核。《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一项违反第四十六条规定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的。
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局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5万元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华城记者何英思通讯员睢市监察员
【编辑:何文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