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租商铺网站,南宁商铺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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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左右,就可以拥有20年以上的店面租赁合同,有“利润保证”,8年内保证资金回收……南宁市民卢先生花了30万多元租下了西乡堂。我投资了。该地区村委会办公大楼内有5家商铺,但目前尚未开放。随后,卢先生向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起诉开发商,该院高新区法院于3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
南华早报客户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陆某之外,还有100多名投资者参与了此次事件。过去,一些投资者即使打赢官司也无法拿回投资资金。法官提醒,非类似产权的房产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公众投资此类房产需谨慎。
投资者感到失望。南华早报客户端记者王石供图。
遭遇:投资一家没有所有权、没有店面、没有租金的商店。
“赚50万大学生的钱,8年内保证本金,赚50%的租金溢价。”2015年底,卢先生买下了西戈塘区村委会的办公大楼。投资广告。该项目位于紧邻大学校园的高新区湖北翔四路。虽然是无产权的三级住房项目,但只要支付5万到6万元,就可以长期租用店面,而且还有专业公司帮忙集中管理、收取租金,这让卢先生很兴奋。
2015年12月19日,卢某与项目开发商——广西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5份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书》。卢先生一次性租赁了5家店铺,总价超过30万元,每家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租期至2035年5月7日。双方还同意开发商将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交付该店铺。卢先生按照约定全额支付了租金。
随后,卢先生与开发商指定的南宁商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房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合同,将店铺委托给该公司管理。房子交付后的八年内,公司每年定期向卢先生支付收入。
然而,当交付期限到来时,开发商却未能交付房产,款项也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到2018年,卢已经赚了几千元,但现在钱没了。
于是,卢先生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家投资公司和南宁市一家商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称该店面未移交,要求解除合同,返还30万余元。房租,清算款,我要的。赔偿损失。
法院:开发商被判违约,必须退还租金并支付赔偿金。
在法庭听证会上,开发商代表表示,该商店已于2017 年12 月底以租赁形式移交给南宁一家商业管理公司。延迟交付房屋的原因是不需要施工且属于合同合理范围的情况,例如计划变更、天气状况、高中或大学入学考试妨碍施工等。他们将被追究责任。
陆先生的代理律师反驳称,南宁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与广西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相同,两家公司是关联公司。虽然租赁模式本质上是定期租赁,但卢某尚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店铺,也无法证明开发商已交付店铺。开发商因天气等原因延迟交货的理由无效。
法院认为,双方合同真实有效,商店拖欠货款情况属实。由于两被告公司出资人相同,且互为关联公司,因此移交店铺的行为属于恶意串谋,无效。合议庭经审理,当庭作出判决,解除双方合同,退还卢先生所支付的租金,并计算赔偿金为每天3/10,000。
听到判决结果后,礼堂内曾经遭遇过同样情况的投资者们不禁拍手叫好。
注意:没有产权的房屋存在风险,虽然撤回投资很容易,但收回投资却很难。
南华早报记者采访时了解到,除了当天法庭审理的诉讼外,还有超过100名投资者起诉了项目开发商和商业管理公司。此前向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的10余名投资者已通过一、二审判决胜诉,诉讼已进入执行阶段,但仍未能收回投资资金。
庭审结束后,南华早报客户端记者来到湖北湘四路项目。整个项目由两栋建筑组成,一楼和二楼已入住,三楼和四楼则空置用于打闹。陈先生投资35000余元,租下了A栋4楼的一个商铺。看着空置的店铺,陈先生说他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店铺。
负责此案的法官滕斌告诉《南华早报》客户记者,非产权住房纠纷主要是像卢先生这样的租赁纠纷,以及所谓的多户住宅建设,但在他说,冲突是冲突引起的冲突。通过买卖房屋。此类房屋常常存在单间超卖、烂尾楼、拆迁补偿不足等问题。滕斌先生特别提醒公众,此类房产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应谨慎投资。
来源丨南华早报客户端记者王思文/图
编辑丨赖五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