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怎么处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法律适用的请示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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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嘉伟)3月10日至15日,受恶劣天气及周边污染扩散影响,我市出现持续性空气污染过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指挥部立即发布黄色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期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对重点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大气污染源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减排措施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检查发现,大部分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采取了减产、关停涉气工序、提高治污设施效率、暂停土方工程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响应。目前,仍有单位未落实紧急减排,污染物控制、违法生产、违法排放正在对空气环境质量产生负面影响。生态环境司查明一些典型问题——
1、海底隧道工程大连港段施工现场,未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土方工程,未采取防尘措施。
2、大连泰山热电有限公司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预案对厂内道路进行洒水,渣堆未完全覆盖,造成厂内扬尘严重。
3、大连冰山集团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未落实应对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预案,在断氧、断气过程中不停止生产,违规使用国四类、四类大货车交通便利。
4、大连橡塑机械有限公司部分涂装工作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导致挥发性有机物无计划排放。
5、东北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违规使用国IV重型卡车运输,烧结厂DCS系统运行记录与纸质班次不符.记录。
6、大连华瑞重工铸造有限公司未针对严重污染天气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其铸造、熔炼炉未按要求停产。
7、东海软管(大连)有限公司针对严重污染天气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成型厂挤出机、硫化罐数量不足。
8、大连钱瑞祥企业有限公司(新邦国际)项目存在未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土方工程,使用非道路移动源(叉车)铲雪的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对上述典型案件展开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大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