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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八个归类要素,商品归类第39章

来源:头条 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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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臧华(上海海关)

在长期的分类实践中,许多文章以特定类别或章节来呈现产品范围和分类。但由于统一制度章节较多、税目复杂,往往难以对每个税目进行详细讨论。因此,在本文的第84章中,我们将详细讲解每个税种的要点,重点关注税种单位、产品构成的基础知识以及热门产品。

84.44

化学纤维的挤压、拉伸、变形和切割机器

从该税目开始,84.44至84.52所列的机器均与纺织行业相关。其中,第一个税种与化学纤维的制造有关。化学纤维在当今的纺织工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根据第54章的一般解释,化学纤维是有机聚合物短纤维或指长丝。聚合固体物质或对所得聚合物进行化学改性(见第39章一般注释);通过溶解或化学处理天然有机聚合物而获得;通过改性制造(人造纤维)。由此可见,本税目中机器加工的物体本质上都是塑料。那么,84.44(化纤加工机)和84.77(其他塑料加工机)有什么区别呢?

84.44节规定的化纤挤出机是典型的塑料挤出机,通过各种形状的喷嘴从前端熔融的原料中挤出单根或多根长丝。挤出机子目8477.20 也包含在项目84.77 中。纤维拉丝机、合成纤维纱线变形机、短纤维切割机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保证84.44所列的加工对象和最终产品是“合成纤维”。生产加工截面直径1毫米以下化学纤维的机器的特殊性和特殊性,业内人士是有目共睹的。此外,税目84.77“本章其他品目中未列出的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械及其制品”的规定也从法律角度解决了区分问题。也就是说,只要列在其他税种中,区分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存在标题(例如84.44),则不将其视为84.77。这从根本上解决了交叉分类的可能性。

请注意,本税目为不含该部分的税号,除法规另有规定外,该部分单独列于税目84.48中。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后续税目84.45至84.47。

84.45

纺织纤维预处理机、纺纱机、并线机、捻线机及其他生产纺织纱线的机器、缫丝机、卷绕机(包括纬纱卷绕机)以及品目84.46或84.47加工用机械线

此税种中列出的机器都是纺织行业的前线流程,即在纺织加工之前对纱线进行加工、处理和分类的设备。并非所有纺织纤维都可以直接用于纺纱,所谓的预处理包括梳理(粗梳、精梳)以拉直不同类型的纤维、使用纱线的机器、纤维等级、特性以及84.33和84.33中描述的分选机。 84.33。 84.37也有类似的功能,是纤维染色浸油的装置,用于增加纱线捻度的捻线机,纤维染色浸油的装置,这是用于络筒的络筒机。

本品目还包括一种重要的机器:用于将粗纱纺成纱线的纺纱机。目前,纺织产品主要是以纱线为原料的机织物和针织物,而纺纱机是制造纱线的机器。

从该税目开始,第84章税目开始针对一些特殊行业,例如纺织业和冶金业。大多数国际贸易从业者和海关官员可能对其中一些行业不是很熟悉,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找到一些简单的规则。例如,属于这一税种的机器复杂且不受欢迎,但从技术角度来看,除一些排他性规定外,在纱线或其他纤维进入正式的织造过程之前,可以根据相关技术使用相关机械。归入该税种。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可以看出三点:第一,它们也是清洁机。在纺纱前清洗羊毛的羊毛洗衣机归入税目84.45,而清洗羊毛产品的洗衣机则归入税目。税目84.45、84.50 或84.51; 其次,用于将新经线连接到织机经线的打结机归入税目84.45,但不用于连接在编织过程中被切断的经线。使用的机器被归类为税目。第三,将两根或多股纱线加捻成多股纱线或缆绳的加捻机或并线机归入品目84.45,但不将制成的纱线或缆绳加捻成多股纱线或缆绳。机器归入税目84.45。根据第84.79 条。上述三个例子表明,无论功能原则是否与其他税级下的货物所有权相同,流程步骤在确定该税级下的货物所有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样,排他性条款对于确定商品分类也很重要。除了传统的加热装置(如将蚕茧加热到高温以杀死蚕蛹的水浴装置)(84.19不包括)和离心脱水机(84.21不包括)外,毛毡还包括制造或整理机械。或无纺布(税目84.49)。这是因为无纺布没有线的概念。

84.45 税目结构

84.45 纺织纤维预处理机器、纺纱机、并线机、捻线机及其他生产纺织纱线的机器、缫丝机、卷绕机(包括纬纱卷绕机),以及品目84.46 或用于加工纺纱机纱线的机器品目84.47:

— 纺织纤维预处理设备:

11 - 卡片机

12——精梳机

13——并条机或粗纱机

19——其他

20 — 纺纱机

30 — 倍增器或扭转器

40——络纱机(包括络纱机)或摇纱器

90 — 其他

84.46

织布机

此税收类别中的织机与第11 类—— 注释9 中定义的“纺织品”相同。第50 章至第55 章中的织物包含多层以锐角或直角彼此平行的线。指用于制造纺织品的纺织机械,其中线的交叉点使用粘合剂或热粘合紧密连接。考虑到材料科学的巨大进步,织机现在不仅可以使用纤维纱线(包括泥炭纤维纱线),还可以使用其他纤维纱线(金属纱线、玻璃纤维纱线、石棉纤维纱线等)。

纺织品俗称“纺织品”。用于编织纺织品的织机也被称为“梭织机”,因为早期的编织过程需要梭子将纬纱穿过梭口并与经纱交叉。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出现了无梭织机,它采用压缩空气、喷水、长织针等代替有梭引入纬纱,具有振动小、噪音小、速度快、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效率高。有。因此,目前的织机虽然分为有梭织机和无梭织机(包括剑杆织机、片梭织机、喷水织机、喷气织机)两种,但织造也可以默认使用在机械织机上。混合。

84.46 税目结构

84.46 织机:

10——织造宽度不超过30厘米织物的织机

— 有梭织机,用于织造宽度超过30厘米的织物:

21——动力织机

29——其他

30 — 无梭织机,用于织造宽度超过30 厘米的织物

84.47

用于生产针织机、缝编机、松散螺旋纱、网眼薄纱、花边、刺绣、装饰丝带、编织丝带或网、簇绒机的机器

本部分包括通过针织、缝合、镶嵌、机织、网状、簇绒等生产织物或装饰带的所有机器,以及在任何底布上进行刺绣的机器。与之前的税目类似,此类机器可使用的材料可能是无纺粗纱、纺织纱线(包括泥炭纤维)或其他纱线(金属纱线、玻璃纤维纱线、石棉纤维纱线等)。箔。

如上所述,由纱线制成的纺织产品主要是机织和针织,对应的机器是织机和针织机。由于机织物的应用更为广泛,织机优先归入84.46,但针织机与其他相对小众的设备一起归入该税目。

针织是用织针形成纱线线圈并将线圈连接在一起而制成的织物,可分为“纬编”和“经编”。一般针织机分为可编织直筒状织物的圆机和可编织宽度均匀的开孔织物的横机,后者又分为经编机。横机。

本标题下的其他纺织机械也不太广泛使用,例如制网机、刺绣机、簇绒机和花边机。有些机器使用梭子来回移动经纱和纬纱,虽然它们类似于机织和针织,但它们属于与织机和针织机并列分类的产品类别。其中,簇绒机比较特殊,因为它不是将线、线圈或纤维束插入织物基材中以编织地毯、地毯等,而是将线、线圈或堆插入织物基材中,而不是捆绑(交叉或连接)。其他项目。

84.47 税目结构

84.47 针织机、缝编机、松螺旋制造机、网状薄纱、花边、刺绣、装饰带、编织带或网以及簇绒机:

— 针织大圆机:

11——气缸直径165mm以下

12——圆柱直径大于165毫米

20 — 横机、缝编机

90 — 其他

84.48

用于品目84.44、84.45、84.46 或84.47 的机器的辅助机械(例如多臂机、提花机、自动停止装置和换梭装置);品目84.44、84.45、84.46 或专门或主要用于品目84.47 的机器的零件和附件(例如锭子、锭子壳、粗梳针布、梳子、喷丝板、梭子、综丝、综框、针织机针)

处理该税项的规则非常简单。换句话说,假设您对辅助设备、配件和零件有明确的概念,您只需了解排除条款即可。除排他性条款中规定的项目外,还可以包括其他项目。

本节注释解释了辅助机械、附件和零件的定义。刺绣机)起辅助作用的机器或设备。这些辅机扩展了主机(多臂机、提花机等)的能力或执行主机本身运行所必需的特定机械操作(断经自动停止装置、自动停止装置等)可以做到。二、本品目的零件及品目84.44、84.45、84.46或84.47的机械零件(见第十六章一般注释)。 3. 第84.44 节、第84.45 节、第84.46 节、第84.47 节或本节中列出的各种机器附件。所谓“配件”通常是指不构成机器整体的设备零件,但可更换且需要经常更换(例如,如果快速磨损或不同类型的零件无法更换(所需配件)。 —— 尽管整篇文章的适用税目范围受到限制,但除税码外,相关定义可以扩展到第16-18 类。

根据范围(纺织设备、辅助机械、零件、附件)确定的排他性条款的澄清将作为最终分类的反标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排他性条款不仅包括第16类注1和第84章注1的内容,还包括第84章注2中实质上作为排他性条款的规定,也就是说有。例如六点:第一,根据第八十四章注释一(2),陶瓷喷丝板或导纱器归入税目69.09;第二,根据第八十四章注释一(3),例如玻璃陶瓷喷丝板或纱线指南。制造的喷丝头或导纱器归入税目70.20,第三,根据第84 章注释2,用于挤出化学纤维的泵归入税目70.20。它还应归入税目84.13,第四,根据第16类注释2,它是纺织机械控制设备的内部存储介质。纺织机械的操作也应归入品目85.23,第五类是整经设备,按加工阶段区分,在纺织加工前使用的,属于品目84.45 的货物;在纺织加工前使用的则归入品目85.23。作为子目84.45 的物品。纺织品加工属于品目84.48的货物,编号6是筒子、纬纱管、线筒、锥形螺纹管、筒子和类似的芯子,此类货物附在机器上使用,但本质上应被视为机器。配件按材质分为通用配件和专用配件。

84.48 税目结构

84.48 税目84.44、84.45、84.46 或84.47 所列机器的辅助机械(例如多臂机、提花机、自动停止装置和换梭装置),仅属于或主要属于税目84.44;用于税目84.47 的机器的物品及附件84.45、84.46或84.47(锭子、锭子壳、粗梳针布、梳子、喷丝板、梭子、综丝、综框、针织机针等):

— 品目84.44、84.45、84.46 或84.47 的辅助机械:

11 - 多臂机或提花机以及其中用于缩减、复制、打孔或组装卡片的机器

19——其他

20 品目84.44 所列机器和辅助机器的零件和附件

— 品目84.45 所列机器和辅助机器的零件和附件:

31——线卡服装

32——纺织前处理机零部件(不包括针布)

33——锭子、锭壳、纺纱钢领、钢丝圈

39——其他

— 织机及辅机零配件:

42 — — 织机用筘、综、综框

49——其他

——品目84.47 所指的机械和辅助机械的零配件:

51——沉降片、织针及其他针织机械零件

59——其他

84.49

用于生产或整理成片毛毡或无纺布的机器,例如毡帽制造机和帽子模具

尽管毛毡和非织造布是行业中重要的产品类别,但由于生产工艺、织机和针织机的根本差异,它们在统一系统中被单独列出。同时,由于毛毡传统上用于制造帽子,因此“毡帽制造机”也是毛毡制品制造机器的一种,但为了强化这一点,仍然使用“包括毡帽制造机”的表述。类似产品特别列在产品系列《协调制度注释》中。

这个税目看似不起眼,但却是机电产品中第一个不包含零部件的税目,且后续税目中零部件的归属并不统一。这意味着该税目包括所列整机的特殊零件(不包括特殊规定),但这些零件没有特殊税号,并且与整机包含在同一子标题下。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常常会想到容易产生分类争议的项目,例如税项84.80和90.18,但84.49被忽略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贸易量太低。

本税目最后一部分提到了另一种产品,帽子模具。帽子模具既不是机器,也不是机器的一部分,而是与毡帽制作机配合使用的模具(不是模具)。通常,此类模具是按材质分类的,但由于某种原因,瓶盖模具直接纳入此税目,再次说明分类原则在分类中的至关重要。

84.50

家用或洗衣用洗衣机(包括洗衣机和烘干机)

需缴纳此税的物品非常简单:洗衣机,无论是家用还是商用。在英语中,“洗衣用途”是指“在商业洗衣房、医院等场所使用”,但在这个领域,家庭用途和商业用途的区别并不明确,也可以用于一般用途。然而,工业洗衣机(通常称为“织物洗衣机”)则无需缴纳此税,因为它们体积较大,而且差异直观可见。同样,独立式干衣机无论用途如何,都无需缴纳此税,因为它们的工作原理不同且结构复杂。前者应归入品目84.51,后者视具体情况归入品目84.51、84.21或84.19。

84.50 税目结构

84.50 家用或洗衣用洗衣机(包括洗衣机和烘干机):

— 烘干能力不超过10公斤的洗衣机:

11 全自动

12——其他配备离心干燥机的机器

19——其他

20——烘干能力10公斤以上的洗衣机

90 — 零件

本文来自《中国海关》杂志2020年3月号

编辑:张向金

发帖人:朱树良

发送邮箱:5696132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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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归类八个归类要素,商品归类第39章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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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臧华(上海海关)

在长期的分类实践中,许多文章以特定类别或章节来呈现产品范围和分类。但由于统一制度章节较多、税目复杂,往往难以对每个税目进行详细讨论。因此,在本文的第84章中,我们将详细讲解每个税种的要点,重点关注税种单位、产品构成的基础知识以及热门产品。

84.44

化学纤维的挤压、拉伸、变形和切割机器

从该税目开始,84.44至84.52所列的机器均与纺织行业相关。其中,第一个税种与化学纤维的制造有关。化学纤维在当今的纺织工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根据第54章的一般解释,化学纤维是有机聚合物短纤维或指长丝。聚合固体物质或对所得聚合物进行化学改性(见第39章一般注释);通过溶解或化学处理天然有机聚合物而获得;通过改性制造(人造纤维)。由此可见,本税目中机器加工的物体本质上都是塑料。那么,84.44(化纤加工机)和84.77(其他塑料加工机)有什么区别呢?

84.44节规定的化纤挤出机是典型的塑料挤出机,通过各种形状的喷嘴从前端熔融的原料中挤出单根或多根长丝。挤出机子目8477.20 也包含在项目84.77 中。纤维拉丝机、合成纤维纱线变形机、短纤维切割机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保证84.44所列的加工对象和最终产品是“合成纤维”。生产加工截面直径1毫米以下化学纤维的机器的特殊性和特殊性,业内人士是有目共睹的。此外,税目84.77“本章其他品目中未列出的橡胶或塑料加工机械及其制品”的规定也从法律角度解决了区分问题。也就是说,只要列在其他税种中,区分的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存在标题(例如84.44),则不将其视为84.77。这从根本上解决了交叉分类的可能性。

请注意,本税目为不含该部分的税号,除法规另有规定外,该部分单独列于税目84.48中。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后续税目84.45至84.47。

84.45

纺织纤维预处理机、纺纱机、并线机、捻线机及其他生产纺织纱线的机器、缫丝机、卷绕机(包括纬纱卷绕机)以及品目84.46或84.47加工用机械线

此税种中列出的机器都是纺织行业的前线流程,即在纺织加工之前对纱线进行加工、处理和分类的设备。并非所有纺织纤维都可以直接用于纺纱,所谓的预处理包括梳理(粗梳、精梳)以拉直不同类型的纤维、使用纱线的机器、纤维等级、特性以及84.33和84.33中描述的分选机。 84.33。 84.37也有类似的功能,是纤维染色浸油的装置,用于增加纱线捻度的捻线机,纤维染色浸油的装置,这是用于络筒的络筒机。

本品目还包括一种重要的机器:用于将粗纱纺成纱线的纺纱机。目前,纺织产品主要是以纱线为原料的机织物和针织物,而纺纱机是制造纱线的机器。

从该税目开始,第84章税目开始针对一些特殊行业,例如纺织业和冶金业。大多数国际贸易从业者和海关官员可能对其中一些行业不是很熟悉,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找到一些简单的规则。例如,属于这一税种的机器复杂且不受欢迎,但从技术角度来看,除一些排他性规定外,在纱线或其他纤维进入正式的织造过程之前,可以根据相关技术使用相关机械。归入该税种。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可以看出三点:第一,它们也是清洁机。在纺纱前清洗羊毛的羊毛洗衣机归入税目84.45,而清洗羊毛产品的洗衣机则归入税目。税目84.45、84.50 或84.51; 其次,用于将新经线连接到织机经线的打结机归入税目84.45,但不用于连接在编织过程中被切断的经线。使用的机器被归类为税目。第三,将两根或多股纱线加捻成多股纱线或缆绳的加捻机或并线机归入品目84.45,但不将制成的纱线或缆绳加捻成多股纱线或缆绳。机器归入税目84.45。根据第84.79 条。上述三个例子表明,无论功能原则是否与其他税级下的货物所有权相同,流程步骤在确定该税级下的货物所有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样,排他性条款对于确定商品分类也很重要。除了传统的加热装置(如将蚕茧加热到高温以杀死蚕蛹的水浴装置)(84.19不包括)和离心脱水机(84.21不包括)外,毛毡还包括制造或整理机械。或无纺布(税目84.49)。这是因为无纺布没有线的概念。

84.45 税目结构

84.45 纺织纤维预处理机器、纺纱机、并线机、捻线机及其他生产纺织纱线的机器、缫丝机、卷绕机(包括纬纱卷绕机),以及品目84.46 或用于加工纺纱机纱线的机器品目84.47:

— 纺织纤维预处理设备:

11 - 卡片机

12——精梳机

13——并条机或粗纱机

19——其他

20 — 纺纱机

30 — 倍增器或扭转器

40——络纱机(包括络纱机)或摇纱器

90 — 其他

84.46

织布机

此税收类别中的织机与第11 类—— 注释9 中定义的“纺织品”相同。第50 章至第55 章中的织物包含多层以锐角或直角彼此平行的线。指用于制造纺织品的纺织机械,其中线的交叉点使用粘合剂或热粘合紧密连接。考虑到材料科学的巨大进步,织机现在不仅可以使用纤维纱线(包括泥炭纤维纱线),还可以使用其他纤维纱线(金属纱线、玻璃纤维纱线、石棉纤维纱线等)。

纺织品俗称“纺织品”。用于编织纺织品的织机也被称为“梭织机”,因为早期的编织过程需要梭子将纬纱穿过梭口并与经纱交叉。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出现了无梭织机,它采用压缩空气、喷水、长织针等代替有梭引入纬纱,具有振动小、噪音小、速度快、使用寿命长等优点。效率高。有。因此,目前的织机虽然分为有梭织机和无梭织机(包括剑杆织机、片梭织机、喷水织机、喷气织机)两种,但织造也可以默认使用在机械织机上。混合。

84.46 税目结构

84.46 织机:

10——织造宽度不超过30厘米织物的织机

— 有梭织机,用于织造宽度超过30厘米的织物:

21——动力织机

29——其他

30 — 无梭织机,用于织造宽度超过30 厘米的织物

84.47

用于生产针织机、缝编机、松散螺旋纱、网眼薄纱、花边、刺绣、装饰丝带、编织丝带或网、簇绒机的机器

本部分包括通过针织、缝合、镶嵌、机织、网状、簇绒等生产织物或装饰带的所有机器,以及在任何底布上进行刺绣的机器。与之前的税目类似,此类机器可使用的材料可能是无纺粗纱、纺织纱线(包括泥炭纤维)或其他纱线(金属纱线、玻璃纤维纱线、石棉纤维纱线等)。箔。

如上所述,由纱线制成的纺织产品主要是机织和针织,对应的机器是织机和针织机。由于机织物的应用更为广泛,织机优先归入84.46,但针织机与其他相对小众的设备一起归入该税目。

针织是用织针形成纱线线圈并将线圈连接在一起而制成的织物,可分为“纬编”和“经编”。一般针织机分为可编织直筒状织物的圆机和可编织宽度均匀的开孔织物的横机,后者又分为经编机。横机。

本标题下的其他纺织机械也不太广泛使用,例如制网机、刺绣机、簇绒机和花边机。有些机器使用梭子来回移动经纱和纬纱,虽然它们类似于机织和针织,但它们属于与织机和针织机并列分类的产品类别。其中,簇绒机比较特殊,因为它不是将线、线圈或纤维束插入织物基材中以编织地毯、地毯等,而是将线、线圈或堆插入织物基材中,而不是捆绑(交叉或连接)。其他项目。

84.47 税目结构

84.47 针织机、缝编机、松螺旋制造机、网状薄纱、花边、刺绣、装饰带、编织带或网以及簇绒机:

— 针织大圆机:

11——气缸直径165mm以下

12——圆柱直径大于165毫米

20 — 横机、缝编机

90 — 其他

84.48

用于品目84.44、84.45、84.46 或84.47 的机器的辅助机械(例如多臂机、提花机、自动停止装置和换梭装置);品目84.44、84.45、84.46 或专门或主要用于品目84.47 的机器的零件和附件(例如锭子、锭子壳、粗梳针布、梳子、喷丝板、梭子、综丝、综框、针织机针)

处理该税项的规则非常简单。换句话说,假设您对辅助设备、配件和零件有明确的概念,您只需了解排除条款即可。除排他性条款中规定的项目外,还可以包括其他项目。

本节注释解释了辅助机械、附件和零件的定义。刺绣机)起辅助作用的机器或设备。这些辅机扩展了主机(多臂机、提花机等)的能力或执行主机本身运行所必需的特定机械操作(断经自动停止装置、自动停止装置等)可以做到。二、本品目的零件及品目84.44、84.45、84.46或84.47的机械零件(见第十六章一般注释)。 3. 第84.44 节、第84.45 节、第84.46 节、第84.47 节或本节中列出的各种机器附件。所谓“配件”通常是指不构成机器整体的设备零件,但可更换且需要经常更换(例如,如果快速磨损或不同类型的零件无法更换(所需配件)。 —— 尽管整篇文章的适用税目范围受到限制,但除税码外,相关定义可以扩展到第16-18 类。

根据范围(纺织设备、辅助机械、零件、附件)确定的排他性条款的澄清将作为最终分类的反标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排他性条款不仅包括第16类注1和第84章注1的内容,还包括第84章注2中实质上作为排他性条款的规定,也就是说有。例如六点:第一,根据第八十四章注释一(2),陶瓷喷丝板或导纱器归入税目69.09;第二,根据第八十四章注释一(3),例如玻璃陶瓷喷丝板或纱线指南。制造的喷丝头或导纱器归入税目70.20,第三,根据第84 章注释2,用于挤出化学纤维的泵归入税目70.20。它还应归入税目84.13,第四,根据第16类注释2,它是纺织机械控制设备的内部存储介质。纺织机械的操作也应归入品目85.23,第五类是整经设备,按加工阶段区分,在纺织加工前使用的,属于品目84.45 的货物;在纺织加工前使用的则归入品目85.23。作为子目84.45 的物品。纺织品加工属于品目84.48的货物,编号6是筒子、纬纱管、线筒、锥形螺纹管、筒子和类似的芯子,此类货物附在机器上使用,但本质上应被视为机器。配件按材质分为通用配件和专用配件。

84.48 税目结构

84.48 税目84.44、84.45、84.46 或84.47 所列机器的辅助机械(例如多臂机、提花机、自动停止装置和换梭装置),仅属于或主要属于税目84.44;用于税目84.47 的机器的物品及附件84.45、84.46或84.47(锭子、锭子壳、粗梳针布、梳子、喷丝板、梭子、综丝、综框、针织机针等):

— 品目84.44、84.45、84.46 或84.47 的辅助机械:

11 - 多臂机或提花机以及其中用于缩减、复制、打孔或组装卡片的机器

19——其他

20 品目84.44 所列机器和辅助机器的零件和附件

— 品目84.45 所列机器和辅助机器的零件和附件:

31——线卡服装

32——纺织前处理机零部件(不包括针布)

33——锭子、锭壳、纺纱钢领、钢丝圈

39——其他

— 织机及辅机零配件:

42 — — 织机用筘、综、综框

49——其他

——品目84.47 所指的机械和辅助机械的零配件:

51——沉降片、织针及其他针织机械零件

59——其他

84.49

用于生产或整理成片毛毡或无纺布的机器,例如毡帽制造机和帽子模具

尽管毛毡和非织造布是行业中重要的产品类别,但由于生产工艺、织机和针织机的根本差异,它们在统一系统中被单独列出。同时,由于毛毡传统上用于制造帽子,因此“毡帽制造机”也是毛毡制品制造机器的一种,但为了强化这一点,仍然使用“包括毡帽制造机”的表述。类似产品特别列在产品系列《协调制度注释》中。

这个税目看似不起眼,但却是机电产品中第一个不包含零部件的税目,且后续税目中零部件的归属并不统一。这意味着该税目包括所列整机的特殊零件(不包括特殊规定),但这些零件没有特殊税号,并且与整机包含在同一子标题下。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常常会想到容易产生分类争议的项目,例如税项84.80和90.18,但84.49被忽略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贸易量太低。

本税目最后一部分提到了另一种产品,帽子模具。帽子模具既不是机器,也不是机器的一部分,而是与毡帽制作机配合使用的模具(不是模具)。通常,此类模具是按材质分类的,但由于某种原因,瓶盖模具直接纳入此税目,再次说明分类原则在分类中的至关重要。

84.50

家用或洗衣用洗衣机(包括洗衣机和烘干机)

需缴纳此税的物品非常简单:洗衣机,无论是家用还是商用。在英语中,“洗衣用途”是指“在商业洗衣房、医院等场所使用”,但在这个领域,家庭用途和商业用途的区别并不明确,也可以用于一般用途。然而,工业洗衣机(通常称为“织物洗衣机”)则无需缴纳此税,因为它们体积较大,而且差异直观可见。同样,独立式干衣机无论用途如何,都无需缴纳此税,因为它们的工作原理不同且结构复杂。前者应归入品目84.51,后者视具体情况归入品目84.51、84.21或84.19。

84.50 税目结构

84.50 家用或洗衣用洗衣机(包括洗衣机和烘干机):

— 烘干能力不超过10公斤的洗衣机:

11 全自动

12——其他配备离心干燥机的机器

19——其他

20——烘干能力10公斤以上的洗衣机

90 — 零件

本文来自《中国海关》杂志2020年3月号

编辑:张向金

发帖人:朱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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