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超化镇周岗村,新密市超化煤矿有限公司
chanong
|执行目标: 沉国勤
家庭地址:河南省新密市朝化镇黄里山村沈家沟21号
身份证号:4101261960****1436
尚欠金额:50万元
案件基本事实:
被告沉国勤于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向原告采购高强粘土砖490.81吨、低铝莫来石砖450.57吨,共计139.1万元。其债务为9910万元。原告多次要求付款,但被告拒绝付款,原告向新秘密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沉国钦依法偿还原告支付的99.1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沉国钦未偿还借款,故原告申请执行。新秘密法院执行局在执行本案时,依法执行了执行对象沉国钦的部分财产。被执行人沉国钦尚欠50万元,但尚未缴纳欠款,目前已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宣告拖欠。
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务:991,000元
被执行人合规状况:不符合
不法行为主体的具体行为情形:有能力履行有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拒绝履行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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