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管理监督局官网,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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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晶塑有机玻璃制品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静冈市监罚字[2023]991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静海市监罚[2023]991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晶塑有机玻璃制品厂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1979932K 工商注册号11010800417699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编号—— 事业单位证书编号——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编号—— 被申请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杜子福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年版)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违法事实经调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三元风味酸奶购自北京中和吉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购买5包,进价为每包9.5元,销售价格为每包9.5元。价格为每包11.5元。当事人称其销售了三包已经过期的三元风味酸奶,因此该当事人销售的过期食品价值为34.5元,也就是说违法收入为34.5元。官方有完整的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处罚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4.5元,罚款(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资产(万元)0.00345,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名称、号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 -2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布截止时间2024-02-20 处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公告日期2023/11/20 备注—— 【提交及区域合作】,私信或回复3469887933# 24小时内登陆qq.com。 ]
阅读隐藏侧边栏发布日期:2023-11-23 09:35:38 类别:头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