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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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按揭政策的通知。
关于确定第二批改善住房的通知
如果职工家庭在本市已拥有住房且未使用国家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或者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已结清的,认证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第二套房装修的最低首付要求
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至于第二套改良房,贷款购买的房屋位于临港新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南京六个行政区。在金山,最低首付比例为40%。
本通知自2024 年1 月3 日起生效。 2024年1月3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照原政策执行,2024年1月3日之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按照本通知执行。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政策最大的变化是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首付比例降低。此前,签订二手房合同时的公积金融资首付比例分别为50%和70%(标准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但现在已下调至50%。 “也就是说,承包一些改善型住房或者面积较大的第二套住房的,还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资金。”解决住房重建和改善需求的问题。 ”
严跃进先生认为,此次政策与此前上海商业贷款政策相同,临港新区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首付比例较低自贸区的定位较低,有利于该地区更有效地降低住房重置成本,体现工住平衡等功能定位。
记者:柏林
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