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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北京公积金,北京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查询

来源:头条 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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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根据国务院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2015]26号)审查同意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2022年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1. 系统概述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召开2次会议,委员30人,主要汇报2021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征缴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2022年的规划安排,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2021年增值收入收支报告及2022年收支计划、北京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支持住房公积金活动报告、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申请情况报告、住房执行情况报告、含金缴存比例执行情况及单位减缴审批情况等14项事项;公积金分步支持政策、经济适用住房请示扩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全资非营利组织。公积金中心包括中共中央直属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央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 (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下设14个部门,下设党委(党建局)、纪委、劳动局,垂直管理19个分支机构(18个行政部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现有员工727人,其中704人,其中员工23人,非员工23人。

2、业务经营情况

(一)保证金

2022年,北京新开账户数28,493个,实收账户数436,653个,净增(实收账户数)20,883(实收账户数),增长5.0较上年增长%,新开户数为736,800 个。编制职工人数:有偿职工946.48万人,净增职工(兑付结果):2.42万人,比上年增长0.3%,兑付金额:2924.31亿元,比上年增长6.4%。截至2022年末,支付存款总额234549.1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国际收支余额6992.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11家。

(2) 提取

2022年,494.5万储户提取住房公积金21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2.7%。占全年存款比重为72.3%,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取款总额16,462.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三)委托理财情况

1.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限额为120万元,其中一次性存款员工和二次存款员工限额为120万元。

2022年,北京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769笔,金额631.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2%和12.8%。其中,北京地方政府发行交易62665笔(折合人民币447.23亿元),中国直属分中心发行交易194笔(折合人民币1.54亿元),国营分中心发行交易17235笔(折合人民币170.4亿元)。铁路分中心发出交易1,675笔。交易金额12.1亿元。

2022年,中国政府计划吸纳个人住房贷款444.38亿元。其中,北京地方政府回收356.07亿元,中央直属副中心回收2.21亿元,国营副中心回收76.13亿元,铁路副中心回收9.97亿元。

截至2022年末,北京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88亿笔,金额8899.29亿元,贷款余额5084.15亿元,比上年增长6.0%、7.6%和3.8%。分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为72.7%,比上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3家。

2、外部融资

2022年,发放异地购房贷款670笔,金额53236万元。截至2022年末,对外发放购房贷款总额263,252万元,对外贷款余额215,936.58万元。

3. 公共交通的融资援助

2022年不再发放公益补助贷款,当年贴息金额629.25万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放公有企业贴息贷款13528笔,金额49629.58亿元,累计贴息金额19729.42万元。

4.住房公积金资助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到2022年,回收项目融资额预计将达到1亿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36.0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5亿元。

(四)购买政府债券

2022年不会再有新的政府债券购买、赎回、转让或回收。截至2022年末,国债资产2.27亿元。

(五)资金存放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896.95亿元。其中,活期存款4.05亿元,一年及以下定期存款(综合)285.96亿元,一年及以上定期存款1139.04亿元,其他(合同存款、通知存款)占4.67亿元,是8900万元。

(六)资金利用率

截至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项目贷款、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合计占存款余额的73.2%,比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

3、主要财务数据

(一)营业收入

202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额2203675.64万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北京地方政府17,069,042,000元,中国直属分中心24,222,987,000元,国营分中心41,499,461,000元,铁路分中心5,754,714,000元,存款利息收入(含增值收益存款)51,638,163,000元,寄售贷款利息收入:516 ,381,630元。 1663,528.05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23765.96万元。

(二)业务费用

2022年,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1045,084.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北京市地方政府811,177.3万元,中央政府分中心17529.93亿元,国家分中心184,697,970元,铁路分中心3,173,875,000元,住房公积金利息9,871,149,100元,征收费费用400万元,外包贷款费用及支出69,600元42,293.62万元,其他费用11,668.9万元。

(三)增值收入

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115859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北京地方政府拨款895,786.29万元,中国直达副中心拨款6,699.94万元,国营副中心拨款230,296.64万元,铁路副中心拨款25,808.38万元。增值收益率(增值收入与月均存款余额之比)1.8%,比上年提高0.03个点。

(四)增值收入分配

2022年,提取贷款应急准备金8570.52万元,管理费用52918.28万元,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097102.45万元。

2022年预计上缴财务管理费50486.3万元。上缴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732620.9万元,其中上缴北京市地方政府732620.9万元。

截至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余额1114,461.37万元。新增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6613109.4万元。其中,北京市地方政府征收5449,223.95万元,中央分中心征收40702万元,国营分中心征收929,816.11万元,铁路局征收193,367.35万元。

(5) 管理费

2022年管理费用为53825.6万元,比上年增长0.7%。其中,人员费用26606.5万元,公共经费2151.24万元,专项经费25067.86万元。

北京市本地管理费用为39,490.16万元,其中人员费用、公共资金、专项资金分别为20,421.13万元、1542.85万元、17,526.19万元,中央直达地铁中心管理费用为1230.76万元,其中人员费用17,526.1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专项经费1230.76万元,分别为496.71万元、114.27万元、619.78万元,国营副中心行政费用8243.9万元,其中人员费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4860.77万元,其中人员费2939.31万元、公共经费137.90万元、专项经费1783.56万元。

4、资产风险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拖欠金额1606.6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拖欠率为0.03%。其中,全国分中心的拖欠率为0.14%,铁路分中心的拖欠率为0.2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急准备金余额1101,541.3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未使用的住房准备金摊销。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融资支持

截至2022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应急准备金余额12920万元。本年未使用的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摊销。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存款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占13.5%,国有企业职工占14.8%,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占0.4%,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7.1%,国有企业职工占7.1%。外商投资企业中,法人员工占7.1%。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占29.4%,民办非企业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0.6%,其他从业人员占34.1%,中低收入群体占88.7%,高收入群体占88.7%。收入群体占比11.3%。

新聘用人员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7.5%,国有企业占12.6%,城镇集体企业占0.2%,三资企业占6.0%,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私营非城镇企业占30.4%。 ——企业,30.4%来自行业,0.7%来自社会组织,42.7%来自其他,97.3%来自中低收入群体,2.7%来自高收入群体。

(二)采掘业务

其中,56.9%用于购买、建设、装修、装修自住住房,21.6%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9.3%用于租赁住房,支持振兴老社区占。 0.0001%的员工辞职或离开公司,8.8%的员工辞职或离开公司,0.005%的员工因丧失工作能力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0.005%的员工户籍迁出居住在本市或定居在海外。其他占3.3%。

在抽样的员工中,85.3%属于中低收入阶层,14.7%属于高收入阶层。

(三)贷款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2022年,支持员工购买住房714.2万平方米。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份额(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地方商业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合计的比例) )为29.9%,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员工减少利息支出约1091,851.6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67.5%,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的占29.6%,建筑面积以上的占2.9%。对于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人来说,39.9%的人购买新建住房(15.1%购买经济适用房),60.1%的人购买二手房。

职工贷款中,一次性存款的职工贷款占47.0%,两期存款的职工贷款占53.0%。

借调员工中,30岁以下占27.3%,30岁至40岁以下占57.8%,40岁至50岁以下占11.8%,50岁以上占3.1%。 75.5%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24.5%是购买两套及以上房产,77.3%来自中低收入群体,22.7%来自高收入群体。

2.支持廉租房建设试点融资

截至2022年底,共发放项目贷款37个,贷款金额236.09亿元,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解决约9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级居民。 - 有收入的雇员的家庭成员。 36个项目贷款资金已到位并偿还贷款本息。

(4)住房负担率

2022年,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住房贷款、公转公司发放的补贴、项目贷款、住房消费提款总额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为85.1%。比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传染病防控与业务发展合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全市防疫工作决策部署,科学准确开展各项防疫工作。为支持“六稳”“六保”,积极落实业务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存款比例5%至12%的自愿选择政策,延期付款18.91亿元。10万人享受租房取消政策;提取公积金近8亿元;因疫情滞纳的2.5万笔贷款未归还,按欠款处理,未计算罚金;报告未纳入统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适时调整新增贷款利率。疫情期间,我们将全力让群众安心,确保外部服务来电“畅通无阻”,利用线上服务提供“线上服务、移动服务、指尖服务”,广泛开展公关工作加强了。服务率达到92%。优先处理空置贷款申请,已处理超过5,000 笔提款到其他地方购房,超过20 万笔提款。

(2)我们将及时回复投诉。

我们秉承“一小时接单、一日联系、七日回复、节假日照常营业”的原则,努力“应对疫情”至今为止,我们已收到12,345 份订单。全年咨询4601件,连续11个月位居全市紧急投诉榜首,稳居全市前三名。我们建立了“每周开一次会、每月学**一次、季度汇报一次、每年奖惩一次”和“送温暖短信、打温暖电话、做好服务”的工作制度。秉承“送新人”的管理模式,“温暖的地方”是“相遇”的常态,但不见面是例外。

(三)服务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完成全市“1+1”5.0版改革议程。全面完成3项创新试验改革任务、10项5.0版本改革任务和3项重大改革任务,牵头试点取消首都准备金领域委托征收“三方协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完成任务67项,“完全在线办理”事项增加至40项,“部际间处理”事项增加至13项,95%的事项无需“开会”即可办理,服务数量物料由33件减少至《优化服务环境措施(2.0版)》.27,处理时限由23天减少至16天,运行次数由0.19次减少至0.05次。贷款申请审核期限从9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支持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二手房借款人所需签名数量减少20个。可以通过证书取消、州际程序、证书通知和承诺系统来减少证书。这消除了个人担保费和评估费的负担,并允许个人办理取款和融资操作,从根本上消除了对证书、费用和代理人的需求。在6家营业厅和2家银行代办处试点自助服务,安装调试自助设备72台套,总柜台数量进一步精简20%。贷款业务始终在市政服务中心办理,存、提、借业务在城管科和贷款中心办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为一”执法体系。制定健全行政执法“三大制度”,修订农业登记员案件办案指引和违纪案件办案指引,建立全流程统一标准。与市高院、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强化执行协调职能。坚持人员素质高的原则,138名执法人员全部持“双证”任职。首次评价18个行政单位、118份案件卷宗,实行“双随机、单公开”。坚决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共受理执法案件2.1万件,为1.3万名员工追回准备金2.6亿元。

(五)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积极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亲子可互助提取准备金,申请个人贷款用于危房改造项目。为促进京津冀地区储备资金协调发展,与天津中心、河北省监局及河北省14个城市中心签约《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3地有五类储备资金. 是共享的。我们处理基金信息和九项业务。加快智慧储备资金建设,支持“京东”系统建设,发布15项21项功能,全市统一申请受理平台推出4项,开发11项,政务自助服务平台推出12项项目、电子档案“该做的都做了”、15项可“回复”,智能机器人出现在政务首页。

孙林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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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根据国务院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2015]26号)审查同意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2022年公积金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1. 系统概述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将召开2次会议,委员30人,主要汇报2021年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征缴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2022年的规划安排,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2021年增值收入收支报告及2022年收支计划、北京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报告、支持住房公积金活动报告、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缓缴申请情况报告、住房执行情况报告、含金缴存比例执行情况及单位减缴审批情况等14项事项;公积金分步支持政策、经济适用住房请示扩大租赁住房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全资非营利组织。公积金中心包括中共中央直属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央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 (以下简称“铁路分中心”),下设14个部门,下设党委(党建局)、纪委、劳动局,垂直管理19个分支机构(18个行政部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现有员工727人,其中704人,其中员工23人,非员工23人。

2、业务经营情况

(一)保证金

2022年,北京新开账户数28,493个,实收账户数436,653个,净增(实收账户数)20,883(实收账户数),增长5.0较上年增长%,新开户数为736,800 个。编制职工人数:有偿职工946.48万人,净增职工(兑付结果):2.42万人,比上年增长0.3%,兑付金额:2924.31亿元,比上年增长6.4%。截至2022年末,支付存款总额234549.1万元,比上年增长14.2%,国际收支余额6992.21亿元,比上年增长13.1%。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有11家。

(2) 提取

2022年,494.5万储户提取住房公积金2113.59亿元,比上年增长2.7%。占全年存款比重为72.3%,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末,取款总额16,462.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

(三)委托理财情况

1.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限额为120万元,其中一次性存款员工和二次存款员工限额为120万元。

2022年,北京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1769笔,金额631.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3.2%和12.8%。其中,北京地方政府发行交易62665笔(折合人民币447.23亿元),中国直属分中心发行交易194笔(折合人民币1.54亿元),国营分中心发行交易17235笔(折合人民币170.4亿元)。铁路分中心发出交易1,675笔。交易金额12.1亿元。

2022年,中国政府计划吸纳个人住房贷款444.38亿元。其中,北京地方政府回收356.07亿元,中央直属副中心回收2.21亿元,国营副中心回收76.13亿元,铁路副中心回收9.97亿元。

截至2022年末,北京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388亿笔,金额8899.29亿元,贷款余额5084.15亿元,比上年增长6.0%、7.6%和3.8%。分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为72.7%,比上年同期下降6.5个百分点。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银行有13家。

2、外部融资

2022年,发放异地购房贷款670笔,金额53236万元。截至2022年末,对外发放购房贷款总额263,252万元,对外贷款余额215,936.58万元。

3. 公共交通的融资援助

2022年不再发放公益补助贷款,当年贴息金额629.25万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放公有企业贴息贷款13528笔,金额49629.58亿元,累计贴息金额19729.42万元。

4.住房公积金资助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到2022年,回收项目融资额预计将达到1亿元。截至2022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236.0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35亿元。

(四)购买政府债券

2022年不会再有新的政府债券购买、赎回、转让或回收。截至2022年末,国债资产2.27亿元。

(五)资金存放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1896.95亿元。其中,活期存款4.05亿元,一年及以下定期存款(综合)285.96亿元,一年及以上定期存款1139.04亿元,其他(合同存款、通知存款)占4.67亿元,是8900万元。

(六)资金利用率

截至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项目贷款、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合计占存款余额的73.2%,比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

3、主要财务数据

(一)营业收入

2022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总额2203675.64万元,比上年增长13.8%。其中,北京地方政府17,069,042,000元,中国直属分中心24,222,987,000元,国营分中心41,499,461,000元,铁路分中心5,754,714,000元,存款利息收入(含增值收益存款)51,638,163,000元,寄售贷款利息收入:516 ,381,630元。 1663,528.05万元,无国债利息收入,其他收入23765.96万元。

(二)业务费用

2022年,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1045,084.39万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北京市地方政府811,177.3万元,中央政府分中心17529.93亿元,国家分中心184,697,970元,铁路分中心3,173,875,000元,住房公积金利息9,871,149,100元,征收费费用400万元,外包贷款费用及支出69,600元42,293.62万元,其他费用11,668.9万元。

(三)增值收入

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1158591.26万元,比上年增长15.3%。其中,北京地方政府拨款895,786.29万元,中国直达副中心拨款6,699.94万元,国营副中心拨款230,296.64万元,铁路副中心拨款25,808.38万元。增值收益率(增值收入与月均存款余额之比)1.8%,比上年提高0.03个点。

(四)增值收入分配

2022年,提取贷款应急准备金8570.52万元,管理费用52918.28万元,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097102.45万元。

2022年预计上缴财务管理费50486.3万元。上缴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732620.9万元,其中上缴北京市地方政府732620.9万元。

截至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余额1114,461.37万元。新增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6613109.4万元。其中,北京市地方政府征收5449,223.95万元,中央分中心征收40702万元,国营分中心征收929,816.11万元,铁路局征收193,367.35万元。

(5) 管理费

2022年管理费用为53825.6万元,比上年增长0.7%。其中,人员费用26606.5万元,公共经费2151.24万元,专项经费25067.86万元。

北京市本地管理费用为39,490.16万元,其中人员费用、公共资金、专项资金分别为20,421.13万元、1542.85万元、17,526.19万元,中央直达地铁中心管理费用为1230.76万元,其中人员费用17,526.1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专项经费1230.76万元,分别为496.71万元、114.27万元、619.78万元,国营副中心行政费用8243.9万元,其中人员费用、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4860.77万元,其中人员费2939.31万元、公共经费137.90万元、专项经费1783.56万元。

4、资产风险状况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截至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拖欠金额1606.6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拖欠率为0.03%。其中,全国分中心的拖欠率为0.14%,铁路分中心的拖欠率为0.2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急准备金余额1101,541.37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当年未使用的住房准备金摊销。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融资支持

截至2022年末,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应急准备金余额12920万元。本年未使用的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的摊销。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存款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占13.5%,国有企业职工占14.8%,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占0.4%,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占7.1%,国有企业职工占7.1%。外商投资企业中,法人员工占7.1%。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从业人员占29.4%,民办非企业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业人员占0.6%,其他从业人员占34.1%,中低收入群体占88.7%,高收入群体占88.7%。收入群体占比11.3%。

新聘用人员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7.5%,国有企业占12.6%,城镇集体企业占0.2%,三资企业占6.0%,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私营非城镇企业占30.4%。 ——企业,30.4%来自行业,0.7%来自社会组织,42.7%来自其他,97.3%来自中低收入群体,2.7%来自高收入群体。

(二)采掘业务

其中,56.9%用于购买、建设、装修、装修自住住房,21.6%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9.3%用于租赁住房,支持振兴老社区占。 0.0001%的员工辞职或离开公司,8.8%的员工辞职或离开公司,0.005%的员工因丧失工作能力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0.005%的员工户籍迁出居住在本市或定居在海外。其他占3.3%。

在抽样的员工中,85.3%属于中低收入阶层,14.7%属于高收入阶层。

(三)贷款业务

1.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

2022年,支持员工购买住房714.2万平方米。 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份额(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占地方商业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合计的比例) )为29.9%,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员工减少利息支出约1091,851.6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67.5%,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的占29.6%,建筑面积以上的占2.9%。对于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人来说,39.9%的人购买新建住房(15.1%购买经济适用房),60.1%的人购买二手房。

职工贷款中,一次性存款的职工贷款占47.0%,两期存款的职工贷款占53.0%。

借调员工中,30岁以下占27.3%,30岁至40岁以下占57.8%,40岁至50岁以下占11.8%,50岁以上占3.1%。 75.5%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24.5%是购买两套及以上房产,77.3%来自中低收入群体,22.7%来自高收入群体。

2.支持廉租房建设试点融资

截至2022年底,共发放项目贷款37个,贷款金额236.09亿元,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解决约9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级居民。 - 有收入的雇员的家庭成员。 36个项目贷款资金已到位并偿还贷款本息。

(4)住房负担率

2022年,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住房贷款、公转公司发放的补贴、项目贷款、住房消费提款总额占缴费总额的比例为85.1%。比上年下降7.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传染病防控与业务发展合作

我们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全市防疫工作决策部署,科学准确开展各项防疫工作。为支持“六稳”“六保”,积极落实业务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存款比例5%至12%的自愿选择政策,延期付款18.91亿元。10万人享受租房取消政策;提取公积金近8亿元;因疫情滞纳的2.5万笔贷款未归还,按欠款处理,未计算罚金;报告未纳入统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适时调整新增贷款利率。疫情期间,我们将全力让群众安心,确保外部服务来电“畅通无阻”,利用线上服务提供“线上服务、移动服务、指尖服务”,广泛开展公关工作加强了。服务率达到92%。优先处理空置贷款申请,已处理超过5,000 笔提款到其他地方购房,超过20 万笔提款。

(2)我们将及时回复投诉。

我们秉承“一小时接单、一日联系、七日回复、节假日照常营业”的原则,努力“应对疫情”至今为止,我们已收到12,345 份订单。全年咨询4601件,连续11个月位居全市紧急投诉榜首,稳居全市前三名。我们建立了“每周开一次会、每月学**一次、季度汇报一次、每年奖惩一次”和“送温暖短信、打温暖电话、做好服务”的工作制度。秉承“送新人”的管理模式,“温暖的地方”是“相遇”的常态,但不见面是例外。

(三)服务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完成全市“1+1”5.0版改革议程。全面完成3项创新试验改革任务、10项5.0版本改革任务和3项重大改革任务,牵头试点取消首都准备金领域委托征收“三方协议”。《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 完成任务67项,“完全在线办理”事项增加至40项,“部际间处理”事项增加至13项,95%的事项无需“开会”即可办理,服务数量物料由33件减少至《优化服务环境措施(2.0版)》.27,处理时限由23天减少至16天,运行次数由0.19次减少至0.05次。贷款申请审核期限从9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支持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二手房借款人所需签名数量减少20个。可以通过证书取消、州际程序、证书通知和承诺系统来减少证书。这消除了个人担保费和评估费的负担,并允许个人办理取款和融资操作,从根本上消除了对证书、费用和代理人的需求。在6家营业厅和2家银行代办处试点自助服务,安装调试自助设备72台套,总柜台数量进一步精简20%。贷款业务始终在市政服务中心办理,存、提、借业务在城管科和贷款中心办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为一”执法体系。制定健全行政执法“三大制度”,修订农业登记员案件办案指引和违纪案件办案指引,建立全流程统一标准。与市高院、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办法》,强化执行协调职能。坚持人员素质高的原则,138名执法人员全部持“双证”任职。首次评价18个行政单位、118份案件卷宗,实行“双随机、单公开”。坚决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共受理执法案件2.1万件,为1.3万名员工追回准备金2.6亿元。

(五)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积极支持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亲子可互助提取准备金,申请个人贷款用于危房改造项目。为促进京津冀地区储备资金协调发展,与天津中心、河北省监局及河北省14个城市中心签约《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区域协同发展合作备忘录》,3地有五类储备资金. 是共享的。我们处理基金信息和九项业务。加快智慧储备资金建设,支持“京东”系统建设,发布15项21项功能,全市统一申请受理平台推出4项,开发11项,政务自助服务平台推出12项项目、电子档案“该做的都做了”、15项可“回复”,智能机器人出现在政务首页。

孙林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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