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冻粿做法视频,米冻粿简介
chanong
|凉粉是福建省的特色小吃。
蒸、煎、炸,都有不同的味道。
顺便一提,
吃完之后美食家们会不会眼馋呢?
但,
有人想尝试硼砂混合米冻吗?
最近,
永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被告人蒋某受审
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事件简介
65岁的江先生是福建省仙屿人,2018年9月在永安市江滨路某处开设了一家加工厂,并在农贸市场经营一个面摊。蒋刚开始制作凉粉时,只添加了食用盐和食用碱。
蒋偶然听说米粉里加少量硼砂,味道会更好。随后,江先生按照同样的方法,将购买的硼砂按比例混合到自制的凉粉中。
2018年11月22日,永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姜先生经营的一家面档销售的凉粉进行突击检查,福建中检华利食品安全检验有限公司将其送达。检测结果判断:2018年11月22日抽样的该批次米冻中“硼砂”(以硼计量)实际值为130毫克/公斤。
蒋先生经营的面摊
硼砂拌米冻
据统计,2018年10月中旬至2018年11月下旬,江某共制造加工含硼砂凉粉120公斤,其中61公斤流入市场,59公斤案发后自行处理。 做过。 2019年1月31日,江先生因涉嫌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江先生认出了米东先生。
生产/销售基地
法院审理
永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知米粉中掺入的非食品成分硼砂具有剧毒,对人体可能产生潜在危害。那这些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江某犯罪后主动投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依法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嫌疑人江某在米粉中掺入非食品成分硼砂的量较少,且犯罪嫌疑人江某制造、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未造成中毒或其他明显损害,犯罪情节较轻。情节轻微,而且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必要时将给予从轻处罚。永安法院综合考虑江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其供述、行为等情况,以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悔改。随后,他被罚款5000元。
法庭审理现场
小明
硼砂?听说过,但没见过……吃了有什么作用?
别担心,继续阅读.
延和俊
硼砂通常是一种白色粉末,含有无色晶体,极易溶于水,且毒性很大,因此在世界许多国家被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如果人体摄入过多的硼,会引起多个器官的累积中毒。
我国相关立法也明确禁止使用硼砂作为食品添加剂。不法生产商和贸易商在食品中添加硼砂,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因此,硼砂绝对不能用作食品添加剂。
稿件来源:永安法院
编辑:范范、何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