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南宁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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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南宁市职工平均工资,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上限为26895元,每月缴存金额上限为单户住房公积金。据说。个人每人领取3227元,共计6454元。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储备金积累标准下限设定为1810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上下限参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近日发布2022年广西壮族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南宁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上下限进行调整和明确。不得超过市统计局上一年度公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存款上限和下限如何计算?
保证金标准上限: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非私营就业人员平均年工资为107581元,保证金标准上限计算为107581元12个月3倍=26,895元(单位:元,小数四舍五入,下同)。
每月最高缴存金额和缴存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缴存金额和缴存金额按26895元12%=3227元计算。职工每月缴存金额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储备金额不得超过上限,每月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6454元。
保证金标准下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目前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因此保证金标准下限为1810元。若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下限也将相应调整。
通知规定,2023年最高和最低存款标准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如果部门在债券标准上限和下限公布前调整了债券标准,但员工的债券标准没有适当调整,应适用新的债券标准上限和下限;相应的员工可以重新调整,并必须缴纳相应的差额。
| 南宁晚报/南宁报客户端记者林建一通讯员转载李易峰
来源:南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