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供热,供热价格调整
chanong
|9月28日,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吕梁市区居民供暖价格调整的通知》。通知称已收到《关于申请调整供热价格的函》。经吕梁市政府[2023]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吕梁城区住宅供暖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吕梁市住宅供热价格按使用面积计算,由3.2元/平方米/月调整为4元/平方米/月。 2、实行“两级供暖电价”的住宅用户,基本公用电价由0.96元/平方米每月调整为1.2元/平方米每月(按使用面积收费)。控制热耗由0.0986元/平方米起调整,度电由0.1232元/千瓦时起调整。
对实行“两级供热价格”的居民用户,按照现行集中供热价格预收供热费。供暖期结束后,按“两部制供暖价”计算,实际供暖价高于按现行集中供热价预收供暖价的部分不再收取。用户;供暖期结束后,按照现行集中供热价格预收的供暖费的较低部分返还给用户。 3.对城镇低收入人群中的特困户,继续按照民政局、市财政局的指导,给予冬季取暖补贴。四、城管局建议加强供热企业管理,提高供热服务水平,提高价格和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5、调整后的电价自2023年冬季采暖季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