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电视售后垃圾,夏普电视缺点
chanong
|据11月6日消息,夏普最畅销的两台电视都是他在网上购买的。因已过退货期限,生产夏普电视的烟台富大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退货费用和测试费用。近日,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薛先生于2017年7月21日在京人商事网以29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夏普LCD-50NX100A(以下简称50英寸)电视用于装修新房,并于2017年8月2日2999元购买了一台夏普LCD-50NX100A(以下简称50寸)电视,我本来是买的。夏普LCD-45SF460A电视(以下简称45英寸)。
买了电视回家后,薛先生偶然发现一台电视后盖的铭牌下面有一个明显的凹痕,他以为是用螺丝固定的,于是就把铭牌拆下来,发现知道那是什么。我注意到没有。我在凹槽里放了一颗螺丝,显然是一颗螺丝。我用家用电子笔测试了这个孔,发现电压是220V。
薛老师联系了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深圳市新策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两台电视机的安全性进行了检查。结果,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检测报告》均被认定为“不合格”。其中,夏普的50英寸电视存在触电风险,而45英寸电视如果在电网电压不稳定时出现高压尖峰,则可能导致触电危及生命。
薛老师认为,如果家里有孩子,一个小洞就可能造成致命的后果。为此,薛先生决定正式起诉夏普,并于2017年10月11日正式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诉讼被法院正式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