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股份转让,奋达科技还能涨到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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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芬达科技刊号:2019-034
深圳市芬达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股份收购结果及股票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号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日内,以自有资金2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回购公司股份,并办理公司登记。详情请参见本公司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住町信息公报》刊登的内容。
截至2019年4月30日,我们的股票回购期已结束。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本公司股票回购及股票波动结果公告如下。
1、收购库存股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2,468,408股,相当于总股本的1.0883%,最高交易价格为4.22元/股,最低交易价格为3.57元/股。交易总金额为89,229,472.89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2、库存股回购实施情况与库存股回购计划差异的说明
公司股票回购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根据资金情况分阶段进行股票回购。截至2019年4月30日,受股份回购敏感期、股价超出规定价格区间等限制,股份回购总额尚未达到股份回购计划的计划金额,此处不予赘述。春节假期为实际开展回购操作提供了契机,但由于缺乏时机,公司未能全面完成回购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实施细则》号规定,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报告披露前10个工作日内、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1日不得回购股份。计划在同一天回购股票。《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于3月29日披露(原始披露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回购量减少。同时,2019年春节等部分节假日,股票回购实施期关闭,股票回购机会受到一定限制。
(二)在股票回购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多次超出股票回购方案规定的股票回购价格5.50元/股的上限。
3、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关联方买卖自有股份的情况
经我们自行调查,自本次股票回购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我们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财务需要持有了我们的部分股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4. 合规说明
我们的回购实施流程遵循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以及交易承诺期的要求,如下所述。
1、公司报告期内未实施股份回购。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盈利预测、业绩预告自披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后或者决策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股票回购之日(2018年11月30日)起最近五个工作日的股票总成交量为55,784,900股,每五个工作日回购库存股的最大数量为9,838,300股。库存(截至2018 年11 月30 日)。适用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7日、10日、11日、12日),且不超过首次股份回购日前五个工作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在下列交易时间内没有委托收购库存股。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市前30分钟内。
(三)股票价格不存在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构成公司股票当日涨停板的价格。
5. 库存注销和库存变更
本次回购的22,468,408股股份将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股份将被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2,468,408元,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备案。我们将尽快向深圳证券托管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全部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前总股本减少尚未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297,223 股。
6. 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履行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地位作为上市公司,不。此外,公司的股份分配将继续受上市条件的约束。
2、公司对未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深表歉意,但将根据资本市场和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实施新的股份回购计划,我们将继续实施。与实际执行情况相差110,770,527.11元以上,确保了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深圳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 月8 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芬达科技刊号:2019-035
深圳市芬达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9年4月29日,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介《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2018年报》”)本人披露。经进一步核实,因业务错误,将2019年2月末股东名册股东总数错误表述为2019年3月末股东总数,且在“6.31.股东人数”中股东及持股数量”,股东人数为:010.-30000。年报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存在误差。额外披露如下。
《2018年报》《公司股东人数及持股情况》原文:
单位:股
现在已修复如下:
除上述内容外,原《2018年报》的内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对于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公司将此事件作为警钟,表示将加强公告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深圳市芬达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 月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