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改革方案,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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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存款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严格改善的住房需求,本市住房公积金运用政策进行了修订,要求优化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全市单缴存户和双缴存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逐步提高至60万元、100万元。分阶段措施将持续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贷款限额支持政策将根据调整后的贷款限额提高。原关联人才贷款配置支持政策因到期不再延续。
2.放宽职工首次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存款职工家庭首次购房,采用降低最低首付比例制度的,商业住房贷款将下调并合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也放宽,首付比例也同时放宽,但首付比例必须在至少20%。
三、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优化1.在我市首付购买新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和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您可以申请提前提取余额。签订购房合同并网上申请后,您就有了购房资金。 2、存款人家庭在存款地无住房且租房的,每月缴纳租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限额调整为2000元。 3、提款频率增加符合租金提款条件的储户可以按月、按季、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租金,每月提款金额根据个人当前情况不再与月租挂钩存款金额。
上述其他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我们会在这里通知您。资料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