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关于《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实施意见
chanong
|2021年9月27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辛慧娜在通报中表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将于“从2020年起正式实施。”他介绍。 9 月1 日。今天的发布会,我们主要介绍《条例》的相关情况。出席今天的吹风会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晓红、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黄毅、工程质量中心主任曲奇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监察办公室。在回答海报新闻记者关于《条例》关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抗震加固规定的提问时,曲奇表示,根据以往地震造成震害的经验,确保“建设项目抗震加固。”他说,这说明它很重要。它是减轻地震灾害最重要的内容和最有效的手段。《条例》重点针对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项目的抗震加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措施。一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抗震工程强制性标准。建造。二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督检查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负责。三是位于高烈度抗震地区和重要地震监测防御区的大型建设项目,必须设立抗震专章,该专章也应作为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四是加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儿童福利设施、应急指挥中心等部队和机构的重要建筑,主要是根据其保护弱势群体和抗震救灾的作用。五是对高层建筑抗震审批制度作出明确规定。曲奇表示,目前工信部正在按照《条例》体系整理现行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他强调,正在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