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骗局如何报警,南宁公租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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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人员罗某峰看到一处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就成了“房东”,私自更换门锁后,将空置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他们诈骗了47人。租户。这10万元中,有10万元作为房租和保证金出境。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34岁的罗某峰是南宁市兴宁区公租房物业管理人员,由于外债太高,无法偿还,看到这么多空置的公租房,他产生了兴趣。建设公租房的想法,却是“房东”进来谋取私利还债的想法。去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罗旺崩在隐瞒自己不具备租赁资格的情况下,陆续私自调换空置公租房钥匙,将公租房出租给租户,导致47人被骗。总共十万多元的租金和保证金都是我自己用的。
去年8月10日,罗旺峰在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该公共租赁住房正在出租给私人。
去年12月2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罗孟峰提起公诉。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罗茉莉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犯有以下罪行:因此,他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据媒体报道,国家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或事业单位所有,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人员的住房,以申请、申请为措施。跳过选择房屋和接收房屋的步骤。希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请到政府指定的窗口,按照官方程序办理,提交真实材料,以免陷入“非法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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