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2021新规,杭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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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 年12 月1 日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支持人力资源灵活就业解决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和住建部的关系——农村发展和政府根据规定,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杭州市关于灵活就业人才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
本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自愿缴纳、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居住在城市并从事灵活就业安排的人员,无论是兼职、自营职业还是新雇佣的。
三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并开设个人账户。有。
四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按月缴纳,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金额为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五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标准最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得超过本市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上一年在本市工作的员工。缴费标准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标准低于最低限额或超过最高限额且个人未申请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将自行调整至最高标准。
六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至24%,由个人申报确定。
七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时,必须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使用合同,约定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合同的处理方式。
八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缴费使用协议每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连续三个月拖欠的,自动停缴。停缴后如需申请还款,需到公积金中心重新办理存款手续。
九
灵活用工单位到单位就业或者单位职工转为灵活用工单位并缴存的,须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变更手续。帐户。
十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提取余额,用于购买自己的住房、支付房租或偿还抵押贷款本息。
十一
灵活就业人员想要购买自己的住房,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您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您将需要在贷款期限内正常履行存款义务。如果您未能履行存款义务,公积金中心有权提前终止贷款协议并收回本金和利息。贷款。
12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方式和利率计息。
13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住房缴费可按规定享受国家个人所得税扣除等优惠政策。
14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与军人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其他使用政策参照军人提取、贷款相关规定执行。单元。
15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实施。
16
这些措施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按照《杭州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航房公委[2017]8号)规定缴纳和存入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继续执行本办法。原办法也同时废止。
转载来源:杭州公积金出版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