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共用部位主要内容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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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市民陈老师向《安庆晚报》报道,“我家住在顶楼,屋顶漏水严重,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陈先生家住双井街附近一小区顶楼。屋顶漏水严重,计划花钱修建隔热层,使其更加防水,但居民将不得不暂时拆除。我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没人配合。 “情况确实很严重,外墙都进水了,需要尽快修复,现在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呢?”陈老师无奈地说。
随后,随着陈先生的提问,记者来到市住建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解。该负责人介绍,屋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业主对公共区域有权利和义务,所以如果发生漏水,所有业主都有责任维修。如果已经过期,可以申请维修。
工作人员同意,根据第《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对部分业主共有的不动产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时,业主委员会应当说明是我提出方案。每年投入维护资金,保证共有关系业主专用至少占建筑总面积的2/3和总人数的2/3。经批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明确了房产共有部分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主体承重结构件(包括地基、内外承重墙、柱)、梁、地板、屋顶等)、室外墙壁、入口、楼梯、走廊等。本办法所称共有财产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内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消防设备、绿地、道路等。房地产经营区域,将建设成本分摊到销售价格的房屋、路灯、运河、游泳池、湖泊、水井、广场、非商业停车场和车库、文化体育设施和公益性场所;那里使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