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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职工公积金)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wuji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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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企业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引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引

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一、应办事项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处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三、申请材料

(一)购买一手房(新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经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首付发票;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7.江西省及长沙、湖南省中心、株洲、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应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审核申请。接受贷款时。 职工公积金异地存贷款情况。 经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申请期限为1年,期限自购房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经办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他们还将原始文件与输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二)购买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已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4、增值税发票原件、契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

7、房屋卖家身份证原件;

8、卖家付款银行卡原件(一级卡,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相同);

9、签署《二手房付款证明》;

10、房产过户前,由中心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抵押房产评估报告;

11、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十二、江西省及长沙、湖南省中心、株洲、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应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审核申请。接受贷款时。 职工公积金异地存贷款情况。 经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申请期限为1年,时效期限自房地产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经办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他们还将原始文件与输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3)新建、改建、大修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建(装修)房屋、户籍所在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房屋装修的,需提供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原房屋房产证;

4、自建房屋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5、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级别为C级原件(有效期1年);

6、房屋建筑工程初步(最终)概算;

7、提供房屋建设、装修、大修费用(不含土地费)的原始发票;

8、借款人的抵押评估报告(抵押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及借款人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房产);

9、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10、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I类卡);

11、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申请办理期限为2年,自上次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 扫描并记录原始文档。 中央窗口处理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现场检查拟建(装修)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完工,并比对原始单据与输入系统的信息是否相符,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四)购买、拍卖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房产权证、购房发票原件;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申请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自房地产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五)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房产所在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仅限本市);

3、已核发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4、如提供一手房(新房)贷款原件,需提供该房产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 原二手房贷款需提供原购房时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和契税发票原件(或免税证明);

5、与原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

6、原商品房贷款的贷款余额证明、银行还款单、还款银行账户对账单;

7、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8、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9、借款人及其配偶填写《企业转公申请表》和《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①借款人与原商品房业主借款人为同一人。 ②贷款金额(包括为偿还原商业贷款而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 如果同一房屋出现提款,则提款金额将相应抵减贷款额度。 ③申请期限为3个月,时效从原商业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计算。 原装扫描记录仪。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④江西省、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有公积金存款的职工,2022年4月1日后购房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湖南省直通中心、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的公积金缴纳职工,2022年7月1日后购房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6) 组合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首付发票原件;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申请期限为一年,期限自购房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湘潭住房公积金查询,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七)贷款偿还情况

1、提前部分还款: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及还款银行卡原件。 还款金额不少于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用于还款)。 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2、提前还清贷款: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还款银行卡,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3、委托每月套期保值还款: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申请、面谈)并签署《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契约《每月提款及还贷授权协议》。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正常还款12个月后即可申请提前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一笔贷款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提前部分还贷业务。

(8) 借款人因素变化

1、借款人手机号码变更: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2、变更还款卡号:提供变更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原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3、新还款人:提供借款人和新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如果您的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办理新增还款人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给予答复。

4. 处理时限

对于贷款申请业务,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评论:

1、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根据住房单位认定规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共同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①家庭财产信息证明显示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含);

②商业银行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未偿还;

③住房公积金系统有两条及以上贷款记录;

④家庭财产信息证明显示有房屋且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清,且两者不是同一套房子;

⑤ 住房公积金体系中尚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

3、本人必须携带申请材料到受理点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贷款业务需在购房所在地市、县(区)受理点办理。 贷款还款、借款人因素变更等均可在本市任意受理点办理。

责任编辑:德勤钢铁网 标签:萍乡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职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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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办事项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 处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

三、申请材料

(一)购买一手房(新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经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首付发票;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7.江西省及长沙、湖南省中心、株洲、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应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审核申请。接受贷款时。 职工公积金异地存贷款情况。 经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申请期限为1年,期限自购房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经办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他们还将原始文件与输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二)购买二手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已过户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4、增值税发票原件、契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6、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

7、房屋卖家身份证原件;

8、卖家付款银行卡原件(一级卡,还款银行和收款银行相同);

9、签署《二手房付款证明》;

10、房产过户前,由中心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抵押房产评估报告;

11、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十二、江西省及长沙、湖南省中心、株洲、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应通过国家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国家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审核申请。接受贷款时。 职工公积金异地存贷款情况。 经核实,符合贷款条件的,应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注:申请期限为1年,时效期限自房地产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经办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他们还将原始文件与输入系统的信息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3)新建、改建、大修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建(装修)房屋、户籍所在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房屋装修的,需提供建设和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原房屋房产证;

4、自建房屋的,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5、房屋进行检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鉴定级别为C级原件(有效期1年);

6、房屋建筑工程初步(最终)概算;

7、提供房屋建设、装修、大修费用(不含土地费)的原始发票;

8、借款人的抵押评估报告(抵押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及借款人家庭成员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房产);

9、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10、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I类卡);

11、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申请办理期限为2年,自上次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 扫描并记录原始文档。 中央窗口处理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现场检查拟建(装修)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完工,并比对原始单据与输入系统的信息是否相符,并计算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四)购买、拍卖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房产权证、购房发票原件;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申请期限为一年,诉讼时效自房地产权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五)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房产所在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仅限本市);

3、已核发的房地产权证原件;

4、如提供一手房(新房)贷款原件,需提供该房产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 原二手房贷款需提供原购房时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和契税发票原件(或免税证明);

5、与原商业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原件;

6、原商品房贷款的贷款余额证明、银行还款单、还款银行账户对账单;

7、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8、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9、借款人及其配偶填写《企业转公申请表》和《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①借款人与原商品房业主借款人为同一人。 ②贷款金额(包括为偿还原商业贷款而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 如果同一房屋出现提款,则提款金额将相应抵减贷款额度。 ③申请期限为3个月,时效从原商业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计算。 原装扫描记录仪。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④江西省、湖南长沙市、株洲市有公积金存款的职工,2022年4月1日后购房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湖南省直通中心、湘潭、岳阳、郴州等城市的公积金缴纳职工,2022年7月1日后购房商业贷款可转为公积金贷款。

(6) 组合贷款

1、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书面承诺);

2、购房地、户籍地(仅限本市)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信息证明原件;

3、正式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首付发票原件;

4、借款人及其配偶由中国人民银行或受托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5、借款人银行卡原件(仅限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西银行、中信银行、赣州银行一类卡);

6、借款人及其配偶签署《贷款担保及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诚信承诺书》。

注:申请期限为一年,期限自购房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计算。 原始文件必须扫描并记录。 中央窗口操作人员负责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湘潭住房公积金查询,将原始单据与系统录入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对是否一致,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金额期限和贷款金额。

(七)贷款偿还情况

1、提前部分还款: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及还款银行卡原件。 还款金额不少于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用于还款)。 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2、提前还清贷款: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还款银行卡,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3、委托每月套期保值还款: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应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申请、面谈)并签署《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契约《每月提款及还贷授权协议》。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正常还款12个月后即可申请提前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一笔贷款一年内只能办理一次提前部分还贷业务。

(8) 借款人因素变化

1、借款人手机号码变更: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2、变更还款卡号:提供变更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原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3、新还款人:提供借款人和新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变更申请审批表》。

注:原件扫描并记录。 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如果您的配偶在本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办理新增还款人业务。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给予答复。

4. 处理时限

对于贷款申请业务,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评论:

1、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 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2、根据住房单位认定规定,借款人及其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共同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①家庭财产信息证明显示有两套及以上房屋(含);

②商业银行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未偿还;

③住房公积金系统有两条及以上贷款记录;

④家庭财产信息证明显示有房屋且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清,且两者不是同一套房子;

⑤ 住房公积金体系中尚有未偿还的住房贷款。

3、本人必须携带申请材料到受理点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贷款业务需在购房所在地市、县(区)受理点办理。 贷款还款、借款人因素变更等均可在本市任意受理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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