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污染引争鸣,财政新视角
wujiai
|雾霾污染引发争议,财政分权新视角
近年来,污染指数轻松爆发,雾霾污染肆虐华北、东北等地,并有可能席卷全国。 据哥伦比亚大学社会经济数据与应用中心测算的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中,大部分省份的PM2.5值远远超过世界卫生组织PM2.5人口加权浓度值推荐水平达到严重污染水平。 此外,从雾霾的区域分布来看,雾霾污染越来越广泛。
面对日益严峻的雾霾形势,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国家对环境的重视和投入也逐年加大,但环境质量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是地方政府在地方环境治理上无能为力吗? 还是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了战略性环境竞争? 显然,澄清这些问题将有助于中央政府制定适当的措施。 学术界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但主要集中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 然而,对环境质量的经济影响不能独立于系统而发挥作用。
在中国,政治集权下的财政分权改革被认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因素。 在这一体制下,地方政府一方面要发展当地经济,另一方面要改善民生、保护环境。 因此,在一定的资源条件下,如何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财政分权反映了地方政府财政自主的程度,财政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越大,对环境的影响也越大。 因此,研究中国式财政分权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揭示财政分权对雾霾的影响是十分必要和关键的。
那么财政分权如何影响雾霾呢? 答案部分取决于地方政府的目标和行动。 享受优质环境、呼吸新鲜空气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如果各地政府能够以此为治理目标,普遍关注雾霾问题,把雾霾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在雾霾治理和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投入,这显然有助于遏制雾霾。 同时,在环境目标体系下,地区之间容易形成环境良性竞争,产生环境“争夺上游”效应,最终导致财政分权。 帮助抑制雾霾。 相反,如果地方政府把自身利益作为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就可能做出不符合人民群众权益的决策。 尤其是在中国式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如果地方政府用GDP来评英雄,很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吸引投资、创造就业、增加税收,放松环境法规,降低环境标准。 ,把财力、物力集中到经济发展上。 这无疑会导致环境恶化、雾霾更加严重。 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围绕经济增长展开的“逐底竞争”中破坏性的环境竞争就更加不可避免,这些都会加剧雾霾污染。
雾霾问题日益严重,财政分权影响将巨大
据相关测算数据显示治理雾霾政策,中国大陆雾霾日趋严重,大部分省份严重超标且有加重趋势。 此外,雾霾严重地区具有明显的空间聚集特征。 基本连成区域,集中在东部沿海和中部省份,基本保持常年较高稳定水平。
那么,财政分权在中国雾霾污染演变过程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财政分权是加剧还是抑制了中国的雾霾污染? 我们的研究发现,一个省财政分权的加大会加剧该省及周边省份的雾霾污染。 例如,如果加强湖北省的财政分权,不仅会加剧湖北省本身的雾霾污染,还可能显着加剧湖南、河南、安徽、贵州、重庆等周边省份的雾霾污染。 其影响的逻辑又是什么呢? 其原因在于中国的财政分权体制。 在这种体制下,地方政府主要对中央负责,中央政府往往以经济增长作为衡量地方官员的衡量指标。 为了实现政治晋升,地方官员往往将现有资源投入到本地区的经济增长中,而不是专注于改善本地区的环境。 因此,中国式财政分权引发的地方政府“政治锦标赛”,导致了地区间破坏性的环境竞争。 加之雾霾污染强烈扩散,本地区及周边地区雾霾污染加剧。
因此,地方政府很可能会对其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战略性的“逐底竞争”,进行破坏性的环境竞争。 那么,地方政府真的无力改善本地区的环境治理吗?
雾霾治理困难重重,当地“搭便车”现象比比皆是
上面的文章更多是从地方政府官员的目标角度来阐述财政分权对各地区雾霾的影响。 在治霾的具体过程中,各地区可能会表现出什么样的行为?
我们发现,雾霾污染很容易从一个地区漂移到邻近地区,从而加剧其他地区的雾霾污染。 是一种典型的跨境污染物。 雾霾污染扩散性强、流动性强、负面影响强。 外部性更难管理。 涉及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和综合管理。 因此,在不明确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权责和范围的情况下,即使地方政府想在雾霾治理方面取得进展,也可能会因为其他地方政府的不作为而寸步难行。各地区,或者说地方政府,考虑到这些,宁愿坐享其成,也不愿全力治理雾霾,造成雾霾污染“搭便车”的现象,这无疑会加剧雾霾污染。雾霾治理更加困难。
治霾之路任重而道远,政府治理始终相伴
根据地方政府的目标和行为,财政分权会加剧本省及周边省份的雾霾污染,出现雾霾“搭便车”的现象。 那么,地方政府真的无能为力,还是可以做点什么? 由于环境治理的主力军是政府,政府治理力度可以直接体现在污染波动上。 因此,污染波动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政府对环境质量水平的控制能力。
通过分析财政分权对雾霾波动的影响发现,区域财政分权的加大不仅会增强当地雾霾污染的波动性,而且会削弱邻近省份雾霾污染的波动性。 原因在于,更高程度的财政分权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因地制宜地调整环境政策,以反映其异质性偏好。 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地方政府有能力控制该地区的雾霾污染。 通过调整环境政策,可以显着影响当地雾霾的波动,从而选择反映自身偏好和利益的环境质量水平; 同时,地方政府之间激烈的“政治竞争”将削弱本地及其他地区治理雾霾的能力。 综合这些积极和消极的力量,财政分权最终对雾霾污染的波动影响并不显着,这从本质上印证了中国破坏性环境竞争的存在。
如上所述,地方政府在治理雾霾方面可以大有作为,但这需要政府在治理雾霾方面保持一定的决心和力度,放弃一切基于GDP的传统绩效评价方法,把生态文明放在第一位。 取得更高的战略地位; 要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权利、责任和范围,克服雾霾治理过程中的“搭便车”现象,进一步树立地方政府重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鼓励媒体和社会各界要对雾霾治理进行监督,防止少数利益集团散布谣言、混淆视听、逃避责任,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大力鼓励企业创新,努力提高技术水平,从而减少能源使用,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引进先进的绿色环保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丰富大气污染质量监测手段,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检测技术,查明雾霾的主要原因和来源,从根源上减少污染排放; 此外,要努力协调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决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增长而牺牲环境,就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环境,善待环境。生态环境如生命,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
【文章具体论证过程载于《世界经济》(2017年第2期),原标题为:《财政分权对中国雾霾影响研究》,文献省略并已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