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现代物流获无条件通过2017年第56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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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召开2017年第56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发行浙江海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粤股份)资产收购项目股,最终获得无条件批准。 本项目签约评估师为中企公司史兆兵、孙旭升。
项目背景
本次重组中,海航现代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海航现代物流)间接控制的海悦股份转让给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萍乡市中天财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汇博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津北方石油有限公司(简称北方石油)100.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石油将成为海月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北方石油成立于2003年9月8日,经商务部批准,取得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权和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具有从事石化产品仓储及码头装卸、燃料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并具有加油站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拓展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战略布局,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海越股份股票,其中石化产品仓储、批发、零售业务规模将扩大。 上市公司将以北方石油为战略发展桥头堡,以天津为辐射中心,积极拓展京津冀地区和环渤海经济圈业务。
国企中国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评估机构,与海通证券、国浩律师、中申重环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密切合作,扎实基础工作,推动本次重组顺利完成。 在此,衷心祝愿海航现代物流事业蒸蒸日上,海航集团不断向前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