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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一粒沙,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wuji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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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跌入负值说起。 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大幅下跌,跌至40美元/桶左右的历史新低。 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这是WTI原油期货合约推出以来首次出现负结算价。

有投资者算了一笔账。 4月21日,自CME询价至最后交易日,按照原油期货结算价交易(Trade at,以下简称TAS)指令执行了77,076份5月合约。 TAS指令允许交易者在规定的交易期限内以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或结算价当日若干最低价格变动的增减为基础申报和买入期货合约。 如果按照TAS指令进行交易的买方投资者以4月13-17日均价20.25美元/桶作为5月合约开盘均价,则4月21日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即意味着该组投资者持有一份5月合约,损失金额为57.88美元/桶。 按照TAS指令交易的77,076份原油多头合约将损失77,076 * 57.88美元/桶* 1,000 = 44.6亿美元。 按照21日离岸人民币7.1316.66亿元的报价计算,长期客户损失金额相当于316.66亿元。

那么,最终通过TAS指令成交的77076张多单到底是谁持有的呢? 市场说法不一,但都指向中行原油宝!

昨晚深夜,中国银行官网发布公告:近期,有媒体报道了该行原油宝业务。 该业务的相关情况已在相关网站进行说明。 本行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业务的后续事宜。

昨晚8点,中国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银行原油宝业务的说明。

此前不少投资者对原油宝提出质疑:4月20日,中行原油宝并没有按照合约交割时间22:00移仓,但中行却长期没有向6月合约移仓。次日,4月21日暂停交易一天,4月22日5月合约结算价被定为-37.63美元、-266.12元的极低值。

声明回应称,根据协议,当合约到期时,将按照客户事先指定的方式,在合约到期日进行头寸转移或到期净额清算。 进行上述“移仓、轧差”操作时,合约结算价由中国银行公布,参照期货交易所当日公布的相应期货合约结算价。 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平均价格计算当日结算价。

对于原油产品,当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 对于已确定进入转仓或到期净额清算流程的,将按照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流程,不进行盯市或强制平仓。

昨天下午,中国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近期银行原油宝业务结算及交易安排的公告》和《关于原油宝4月22日合约结算价格的公告》。 上述公告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CME原油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官方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中行原油宝最新消息,为有效价格。 中国银行据此向客户进行头寸结算或划转。 美元账户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人民币账户结算价为-266.12元/桶; 二是4月22日起暂停客户原油新开仓。

“从昨天中国银行的公告来看,至少表明该行有客户持有原油头寸,但是否是市场传闻的几万个头寸,还需要官方的说法。” 期货日报全球衍生品大赛金牌导师谭伟红说道。 但对于购买中银原油宝的投资者来说,昨天中行的结算声明将意味着部分投资者将面临投资损失。

*缺乏监管,此类银行业务或涉嫌“非法期货”交易*

昨天,期货日报记者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首页温馨提醒,中国银行原油宝已更名为“商品”。

开通“大宗商品”(原原油宝)业务权限时,需进行风险评估并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

中国银行“大宗商品”业务介绍如下: 大宗商品,即个人账户商品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向个人客户发行的与境内外商品期货合约挂钩的权益资产。 根据不同的报价参考对象,包括美国原油……等。 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从中国银行对‘商品’(原油宝)业务的解释来看,投资者交易‘商品’严格意义上可以视为非法期货交易。” 一位资深期货法人告诉记者。

该人士认为,中国银行的“商品”(原油宝)业务与CME上市的期货合约挂钩。 投资者购买中国银行的“商品”(原油宝),中国银行在CME购买相应的期货。 合同。 虽然投资者是在没有杠杆的情况下进行保证金交易,但实际上是在购买CME期货合约,而中国银行则声称充当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那么,中国银行在哪些市场做市商呢? 是自己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的做市商,还是CME的做市商? (笔者尚未发现中国银行是CME原油市场做市商)

“但从自称做市商的中国银行来看,该行的‘商品’(原油宝)业务涉嫌非法期货交易。” 这个人相信。 如果中国银行是自己组织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的做市商,那么它显然是通过“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将CME原油期货合约拆解并出售给大量的个人客户。 严格来说,中国银行已经涉嫌组织非法期货交易平台。

事实上,除了中国银行外,工行、建行等各大银行都提供类似的商品服务供个人客户买卖。

“目前,由于银行不属于证监会管辖,银行系统提供的非法期货交易业务尚未受到底层法律法规的监管,存在监管空白。” 上述法人表示。

*业内人士呼吁早日出台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对于购买中国银行“商品”(原油宝)的投资者来说,如何应对空头头寸造成的损失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从中国银行22日的和解声明来看,预计购买中国银行“商品”(原油宝)的投资者将遭受进一步损失。”曾涉足CME市场的资深投资者赵九军表示。交易人士告诉记者。 投资者甚至可能面临失仓的风险,因此下一步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尤其是银行体系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需要及早监管和立法。

对此,有业内人士呼吁尽早出台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据了解,《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是美国推??出的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核心观点方面,一是扩大监管机构的权力,打破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境,允许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谓“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禁止“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分拆。纳税的用途。 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采用所谓“沃尔克规则”,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投机交易。 特别是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从目前中行‘商品’(原油)业务曝光情况来看,美版多德弗兰克法案对于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投机性交易的监管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

一方面,大量个人投资者购买中国银行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产品,结算价为CME-37.63美元/桶,将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 对于双方之间“头寸划转和净额结算”的界定、执行时间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国内尚无相应的规定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在业务平台上进行报价和风险管理,但对于CME原油的投机性交易,国内尚缺乏针对类似平台的监管政策和相应机构。银行系统。

“因此,建议国内监管机构参考《多德弗兰克法案》制定中国版《投资者保护法》。 首先,成立新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依法全面保护境内投资者。 二是全面监管中国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投机交易,防范化解银行体系潜在金融风险。”上述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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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得从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跌入负值说起。 北京时间4月21日凌晨,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价格大幅下跌,跌至40美元/桶左右的历史新低。 当日公布的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这是WTI原油期货合约推出以来首次出现负结算价。

有投资者算了一笔账。 4月21日,自CME询价至最后交易日,按照原油期货结算价交易(Trade at,以下简称TAS)指令执行了77,076份5月合约。 TAS指令允许交易者在规定的交易期限内以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或结算价当日若干最低价格变动的增减为基础申报和买入期货合约。 如果按照TAS指令进行交易的买方投资者以4月13-17日均价20.25美元/桶作为5月合约开盘均价,则4月21日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即意味着该组投资者持有一份5月合约,损失金额为57.88美元/桶。 按照TAS指令交易的77,076份原油多头合约将损失77,076 * 57.88美元/桶* 1,000 = 44.6亿美元。 按照21日离岸人民币7.1316.66亿元的报价计算,长期客户损失金额相当于316.66亿元。

那么,最终通过TAS指令成交的77076张多单到底是谁持有的呢? 市场说法不一,但都指向中行原油宝!

昨晚深夜,中国银行官网发布公告:近期,有媒体报道了该行原油宝业务。 该业务的相关情况已在相关网站进行说明。 本行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业务的后续事宜。

昨晚8点,中国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银行原油宝业务的说明。

此前不少投资者对原油宝提出质疑:4月20日,中行原油宝并没有按照合约交割时间22:00移仓,但中行却长期没有向6月合约移仓。次日,4月21日暂停交易一天,4月22日5月合约结算价被定为-37.63美元、-266.12元的极低值。

声明回应称,根据协议,当合约到期时,将按照客户事先指定的方式,在合约到期日进行头寸转移或到期净额清算。 进行上述“移仓、轧差”操作时,合约结算价由中国银行公布,参照期货交易所当日公布的相应期货合约结算价。 期货交易所按照北京时间凌晨2点28分至2点30分的平均价格计算当日结算价。

对于原油产品,当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 对于已确定进入转仓或到期净额清算流程的,将按照结算价为客户完成到期流程,不进行盯市或强制平仓。

昨天下午,中国银行正式发布《关于近期银行原油宝业务结算及交易安排的公告》和《关于原油宝4月22日合约结算价格的公告》。 上述公告主要有两个观点,一是CME原油WTI原油期货5月合约官方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中行原油宝最新消息,为有效价格。 中国银行据此向客户进行头寸结算或划转。 美元账户结算价为-37.63美元/桶,人民币账户结算价为-266.12元/桶; 二是4月22日起暂停客户原油新开仓。

“从昨天中国银行的公告来看,至少表明该行有客户持有原油头寸,但是否是市场传闻的几万个头寸,还需要官方的说法。” 期货日报全球衍生品大赛金牌导师谭伟红说道。 但对于购买中银原油宝的投资者来说,昨天中行的结算声明将意味着部分投资者将面临投资损失。

*缺乏监管,此类银行业务或涉嫌“非法期货”交易*

昨天,期货日报记者登录中国银行手机APP,首页温馨提醒,中国银行原油宝已更名为“商品”。

开通“大宗商品”(原原油宝)业务权限时,需进行风险评估并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

中国银行“大宗商品”业务介绍如下: 大宗商品,即个人账户商品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向个人客户发行的与境内外商品期货合约挂钩的权益资产。 根据不同的报价参考对象,包括美国原油……等。 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从中国银行对‘商品’(原油宝)业务的解释来看,投资者交易‘商品’严格意义上可以视为非法期货交易。” 一位资深期货法人告诉记者。

该人士认为,中国银行的“商品”(原油宝)业务与CME上市的期货合约挂钩。 投资者购买中国银行的“商品”(原油宝),中国银行在CME购买相应的期货。 合同。 虽然投资者是在没有杠杆的情况下进行保证金交易,但实际上是在购买CME期货合约,而中国银行则声称充当做市商提供报价并进行风险管理。 那么,中国银行在哪些市场做市商呢? 是自己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的做市商,还是CME的做市商? (笔者尚未发现中国银行是CME原油市场做市商)

“但从自称做市商的中国银行来看,该行的‘商品’(原油宝)业务涉嫌非法期货交易。” 这个人相信。 如果中国银行是自己组织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的做市商,那么它显然是通过“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将CME原油期货合约拆解并出售给大量的个人客户。 严格来说,中国银行已经涉嫌组织非法期货交易平台。

事实上,除了中国银行外,工行、建行等各大银行都提供类似的商品服务供个人客户买卖。

“目前,由于银行不属于证监会管辖,银行系统提供的非法期货交易业务尚未受到底层法律法规的监管,存在监管空白。” 上述法人表示。

*业内人士呼吁早日出台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对于购买中国银行“商品”(原油宝)的投资者来说,如何应对空头头寸造成的损失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从中国银行22日的和解声明来看,预计购买中国银行“商品”(原油宝)的投资者将遭受进一步损失。”曾涉足CME市场的资深投资者赵九军表示。交易人士告诉记者。 投资者甚至可能面临失仓的风险,因此下一步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尤其是银行体系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业务需要及早监管和立法。

对此,有业内人士呼吁尽早出台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据了解,《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是美国推??出的最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核心观点方面,一是扩大监管机构的权力,打破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境,允许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谓“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禁止“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机构分拆。纳税的用途。 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采用所谓“沃尔克规则”,限制大型金融机构的投机交易。 特别是加强金融衍生品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从目前中行‘商品’(原油)业务曝光情况来看,美版多德弗兰克法案对于我国大型金融机构投机性交易的监管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 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

一方面,大量个人投资者购买中国银行的“大宗商品”(原油宝)产品,结算价为CME-37.63美元/桶,将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 对于双方之间“头寸划转和净额结算”的界定、执行时间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国内尚无相应的规定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中国银行作为做市商在业务平台上进行报价和风险管理,但对于CME原油的投机性交易,国内尚缺乏针对类似平台的监管政策和相应机构。银行系统。

“因此,建议国内监管机构参考《多德弗兰克法案》制定中国版《投资者保护法》。 首先,成立新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依法全面保护境内投资者。 二是全面监管中国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投机交易,防范化解银行体系潜在金融风险。”上述人士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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