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骨料混凝土工艺流程,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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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艺标准规定了轻骨料混凝土现场搅拌的施工准备、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质量验收数据。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轻骨料混凝土的现场搅拌。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机:
2.1.1水泥:水泥品种、标号、厂牌、牌号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报》的要求。水泥需要出厂合格证和现场测试颜色报告。
2.1.2 砂:砂的粒度和来源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报》的要求。砂中含泥量;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含泥量应3%;混凝土强度等级
2.1.3 轻质粗、细骨料:轻质粗、细骨料(如陶粒、浮石)的种类、粒径和来源应符合《混凝土配合比通报》的要求。轻质粗、细骨料需要工厂质量证明和现场检测报告。必要的测试项目包括粗骨料/细骨料筛分分析测试、粗骨料/细骨料堆积密度、粗骨料缸压强度、粗骨料吸水率测试。
轻骨料、粗骨料级配应符合表4-30的规定,自然级配孔隙率不应大于50%。最大粒径不得超过20mm。含泥量小于2%。
表4-30:轻度骨科手术和大体骨科手术的等级
筛孔直径dmin(5) 1/2dmax(10) dmax(20) 2dmax(220)
球形和单一粒径累积筛余量90 未规定10 0
普通型混合重量级配90 3070 10 0
砾石型混合坡度(%) 90 4060 10 0
轻砂的细度系数不应超过4.0,累积筛余5毫米以上不应超过10%(按重量计)。
轻质粗骨料和细骨料的堆积密度、轻质粗骨料的筒压强度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轻砂和天然轻粗骨料的吸水率没有规定,但其他轻质粗骨料的吸水率必须在1小时内达到22%以下。
2.1.4 水:必须使用饮用水。其他水质必须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2.1.5 外加剂:轻骨料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生产厂家、牌号应符合配合比通知书的要求。外加剂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有相关指标的出厂检测报告。按国家规定需要认证的产品还需要授权证书。混合物应进行剂量测试。
2.1.6 混合材料(目前以粉煤灰为主):所用混合材料的品种、生产厂家、牌号必须符合《混合通知书》的要求。混合材料需要工厂质量证明和使用说明,以及现场测试报告。混合材料应进行剂量测试。
2.1.7 主要机具:砂轻质混凝土应优先采用强制式搅拌机,也可采用自落式搅拌机。所有轻质混凝土都需要使用强制搅拌机。测量设备通常包括秤和电子测量仪器。测量水可以使用流量计、时间继电器控制流量计或水族箱水位管刻度计。两轮手推车、叉车、装载机、粗细骨料储料斗等给料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坍落度试验机、原型模具等现场测试设备
2.2 运行条件:
2.2.1检测实验室公布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折算成每块板的实际施工配合比,并在搅拌地点的标牌上公布。
2.2.2 经检验,所用原材料必须符合《配合比通知书》规定的要求。
2.2.3搅拌机及其配套设备运行灵活、安全、可靠。供配电系统满足要求,安全可靠。
2.2.4 所有测量仪器必须标有校准有效期。地秤下方及周围的砂石必须清洁,计量设备灵敏可靠,并有专人根据施工配合比称重。
2.2.5 管理层应向工作组解释配合比、工作程序和安全技术。
3.4.3自落式搅拌机的投料、搅拌过程如下:先加入总量1/2的水,然后加入粗骨料、细骨料和水泥搅拌1分钟,然后加入剩余的水,继续搅拌。投料及混合程序图如下:
粗骨料1/2 总用水量总用水量1/2
水泥混合料混合料混凝土混合料
细骨料
3.4.4 采用强制式搅拌机的饲料搅拌工艺是先加入粗骨料、水泥、细骨料搅拌1分钟,然后加水继续搅拌至少2分钟。该方法的投料混合步骤图如下:
粗骨料总用水量外加剂
水泥混合料混合料混凝土混合料
细骨料
3.5 第一板搅拌混凝土时应注意的事项:
3.5.l 搅拌混凝土前,加水并静置几分钟,待搅拌筒完全湿润后,排净余水。
3.5.2 在第一盘搅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粘在筒壁上,造成配合比损失。需要采用预拌的方法,将预先设计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的原料送入搅拌机中,部分砂浆粘附到墙面后,需要花费两倍以上的时间。将剩余的混合物从混合桶中排出(添加成分两次并在使用前混合)并照常混合。
3.6 搅拌时间的控制和检查:轻骨料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最短应比普通混凝土的搅拌时间(一般为180秒)长6090秒,如掺外加剂,必须适当延长搅拌时间。
3.7 出料:出料时,先排出少量物料,目视检查混合料外观质量,目视合格后方可出料。每盘混合物必须是空的。
3.8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质量检验:
3.8.1 每班至少验证两次搅拌轻骨料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雨季施工时,应更加频繁地检查和测量轻骨料的含水率。
3.8.2 每班不少于两次在浇筑现场检查轻骨料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和易性。雨季、冬季施工或改变轻骨料混凝土标号时增加检查频率。
3.8.3 每个班次内,如受外界影响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发生变化,应及时检查。
3.8.4 应经常检查轻骨料混凝土的搅拌时间。
3.8.5 检查轻骨料混凝土拌合料的外观质量,应混合均匀,颜色均匀,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粘结性和保水性,不得有泌水、离析现象。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出调整。
3.8.6 按如下方式放置试块:
3.8.6.1 100m3以下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盘至少取样一次。
3.8.6.2 每班搅拌相同配合比混凝土少于100盘时,应至少取样一次。
3.8.6.3 对于现浇混凝土结构,每个现浇床层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至少取样一次。
3.8.6.4 每次取样应至少保留一组标准试样,相同条件下保留的试样组数可根据技术交底的要求确定。
为确保保留的试块具有代表性,应在混凝土搅拌后且不晚于搅拌结束前30 分钟从第三块板上取样。
3.9冬季施工轻骨料混凝土的搅拌:在此期间,应认真执行《普通混凝土现场拌制工艺标准》和:010中的原材料、搅拌时间、原材料加热、混合料出罐温度要求等要求。有。 -30000。
3.9.1 粗骨料和细骨料不应含有冰雪或呈冻块状。
3.9.2 冬季搅拌轻骨料混凝土时,宜采用二次配料、二次搅拌技术(见3.4.l节搅拌技术),以提高轻骨料混凝土的和易性。
3.9.3冬季应注意检测骨料含水率,及时调整用水量,及时设定不同的坍落度控制值。一般情况下,坍落度需比室温下大4-6厘米,以保证良好的流动性、粘结性、保水性。
质量标准
4.1 保修项目:
4.1.1 轻骨料混凝土使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和混合料的规格、品种和质量应符合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2.2 评价轻骨料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应按《混凝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07-87)的规定进行取样和制备。
检验方法:检查轻骨料混凝土试块的强度、压力试验结果和强度评价数据。
4.2 基本项目:
4.2.1轻骨料混凝土必须搅拌均匀、颜色均匀、和易性良好。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2 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应符合施工规范或其配合比通知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测量和施工记录检查。
4.2.3 冬季施工时,水和骨料的加热温度以及出罐混凝土拌合物的温度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测量和施工记录检查。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5.1 混合物搅拌不均匀。颜色不稳定:主要原因是搅拌时间不够。
请保证足够的搅拌时间,特别是冬季施工或添加外加剂时。
5.2 和易性差:混合物可能变得松散而不再聚集,聚集体可能漂浮并分离,或者混合物可能形成聚集体而变得不适合注射。其主要原因有轻骨料粒径不够、砂量太少、原料计量不准确、搅拌时间短等。必须仔细克服这些缺陷,以确保混合物良好的和易性。
5.3 混合料的坍落度不稳定。主要原因是用水量控制不准确,粗细骨料含水率变化没有及时测量,用水量没有及时调整,事实并非如此。其次,水计量可能不准确,有时用水过多,有时用水过少。必须克服这种现象,以确保混合物的基本质量。
5.4 如果使用外加剂,应在骨料吸水后添加。避免结块孔隙过度吸收混合物。特别是对于液体混合物,当使用未预先润湿的骨料时,混合物应与剩余的水同时添加。粉状外加剂可制成液体并按上述方法添加,也可与水泥混合料同时添加,以保证混合均匀。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要求以下质量记录:
6.1 水泥厂合格证或检验合格证。
6.2 水泥复验表。
6.3 砂测试报告。
6.4 轻质细骨料测试报告。
6.5 轻骨料和粗骨料的试验报告。
6.6 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和质量合格证。
6.7 混合物渗透测试报告和剂量测试报告。
6.8 粉煤灰工厂证书。
6.9 飞灰测试报告。
6.10 混凝土配合比的通知。
6.11 混凝土施工日志(包括冬季施工日志)。
6.12 混凝土开口评估。
6.13 混凝土试块强度和压力试验报告。
6.14 混凝土强度评价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