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郎溪:商品房严格按备案价销售,下浮不能超过备案"一房一价"的10%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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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公布《县住建局解读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显示,郎溪县12月22日下发《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号,其中包括购房补贴、发放住宿券等10项措施。该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2个月。
支持居民住房购买和消费。该文件规定,购房者在县城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时间(以《郎溪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记录时间为准)在保险有效期内且产权登记完成后,2024年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合理的住房消费补贴:非郎溪居民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给予购房者每平方米500元的住房补贴,所购房屋办理权属登记后出售。 - 可转让5年。
同时,还支持特定群体购房。也就是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在城市地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或购买第二套住房来改善生活,符合国家的生育政策。符合条件的,按已缴纳契税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此外,符合住房优先购买政策《郎溪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优先考虑,按照不重叠的原则执行。
引入“房票制度”,确保结算稳定。文件还鼓励对土地整理、城市更新、水利、交通、园区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的,实行“房票制”安置;规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通过“住房票证制度”进行安置。城市地区每平方米给予500元至1000元不等,最高奖励不超过13万元。具体报酬标准由项目实施部门制定,报酬资金由项目自有资金渠道提供。
我们将登记地下停车场(车库)的所有权。开展房地产项目地下停车场(库)出让产权登记,切实保护业主权益,整理地下停车场(库)权属关系,促进交易流通。《郎溪县城镇住宅区地下车位(库)不动产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规范房地产管理。
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号文件,加强全县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结合房地产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信用评价制度。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提高全行业诚信意识和信任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要求商品住宅交易价格保持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行商品房销售登记手续前,必须向物价部门登记所有住宅的临时价格。经审核申请后,严格按照申请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的“每套房屋价格”的10%,超过10%的,需要重新申请,并且重新申请的期限必须至少为6个月。时期。
同时,郎溪县将放宽入学条件。购买本县市区新建商品房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产局登记的购房发票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依据。
落实房地产金融支持政策。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号(银发[2022]2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支持。金融监管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合格个人抵押贷款的审批和发放,以支持严格和改善的住房需求。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和《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的通知》(宣范联[2021]1号)要求,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点对关键部位的工艺和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监管,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推行住宅项目业主开放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组织自查(验收)户),预验收并办妥验收手续,加强档案管理,化解工程质量纠纷,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押金管理,在保修期内履行维修责任。
郎溪县还将降低土地竞拍保证金比例。新出让的房地产用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起拍价的20%,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支付期限为最近一年内。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强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解读,妥善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加强互联网行业监管,规范房地产信息传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发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