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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不动产登记收费问题发出警示。详细信息如下。
昆明房产微信公众号截图
不动产登记费注意事项
致所有公司和服务成员:
为进一步优化和不断改善不动产登记业务环境,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积极公示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确保广大企业和公民有足够的权利。以便人们能够享受它。为了解、监督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将涉及以下事项: 现就不动产登记收费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展改革价格条例[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要求,收费标准和要求如下:
1、住房:登记费每处80元,其中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贫民窟改造安置房登记费0元。
2、非住宅:登记费每件550元,其中车库、停车位、储藏室每件80元。
3.证照制作费:签发房产所有权证时不收取证照制作费。向多个房地产权人签发产权证书时,每增加一张,需缴纳10元的证书制作费。夫妻之间房产权属发生变更,申请登记的,仅收取证明费。如果您申请补办或因遗失、毁损而补办房产证的,您只需承担房产证的费用。
四。免登记费类别:申请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报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等,免收登记费。林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的申请,与房产权有关的抵押、地役权登记,耕地、草地、水体、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申请,或国有农业产权。免收土地使用权登记费及相关抵押权和地役权。
五、不动产登记费按户征收,由不动产权利人登记人缴纳。不动产抵押登记,由登记人缴纳。作为抵押权人。
6.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和提供抵押贷款的商业银行转嫁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费、测绘费等提供测绘数据的费用,是不允许的。向购房者提供的贷款不得登记抵押贷款。成本转嫁给购房者。
2.除不动产登记费外,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或注册时,请勿自行或您的承包商/中介以“加急费”、“加急费”、“渠道费”、“信息费”等名义收取费用。为避免上当受骗,请您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经营环境监察局登记电话:0871-63103936。
昆明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 年4 月11 日
来源:昆明房产
编辑:李晓梅
编辑:吴晨平
终审评委:周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