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物业踢出群,物业把业主踢出业主群怎么解决
chanong
|最近,
山东省济南市业主被房产管理公司抓获
逼走“业主群”的事件引发关注。
业主李先生在房产服务方面遇到了问题。
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
物业费尚未支付。
房地产公司把他踢出了群。
然后我把这事告上法庭
自2017年起,李先生就被要求缴纳房产使用费。
法院判决如下:
不提供房地产服务。
在法官的调解下,
双方都做出让步,
李先生支付了该房产的费用。
重新进入所有者组。
在日常生活中,
“业主集团”是一家为业主提供房产服务的机构。
提供服务的公共平台;
所以,
业主是否有权将业主踢出“业主群”?
如果业主对房产服务不满意,可以拒绝缴纳房产费吗?
我们来看看律师专家库《法治日报》会员、北京海润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鲍华先生的专业解读。
房地产有权转让所有者的所有权
踢出“业主群”?
物业服务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为业主接受物业服务提供便利,这是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房地产服务企业组成“业主群”,其主要职能是及时、全面地向业主通报房地产服务相关信息。如果业主被踢出“业主组”,这可能会对业主获取房地产服务相关信息产生实际影响。此外,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踢出“业主群”的行为给业主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不宜鼓励。但同时也应该明确,“业主群”并不是房产服务企业向业主发送相应通知的唯一方式,更不是合法的方式。因此,即使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踢出“业主群”,只要业主保证能够通过其他渠道及时、全面地获取相关通知,也不会被追究违约法律责任。容易。
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
我可以拒绝缴纳物业使用费吗?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对于物业服务问题常常存在不同的看法。然而,房产收费是为所有业主提供房产服务的重要基础。为保证房产服务质量,单一业主无权拒绝缴纳房产费。但这并不意味着业主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业主可以以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为由,要求物业服务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对于到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自行征收、诉讼征收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然而,房地产服务公司将业主踢出“业主群”的做法却颇受争议。不仅如此,物业服务公司若以停止供应电力、水、热力、煤气等催缴物业费,违反本法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将被视为你已经这样做了。这是违反民法的违法行为。
策划:杨新勋、宋胜男
文:罗孔然
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