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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怎样换届,业主委员会的换届流程是什么

来源:头条 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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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更换任期)

流程及相关事宜

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1、业主在小区内的出租率或出租率达到50%以上,且第一任业主已在该小区居住满两年,且出租率达到25%以上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您必须提交一份文件。联署; 报告当地镇或街区; 物业管理办公室(2份)。

2、所在镇、街区、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3、经审议,社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发布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邀请筹备组代表业主,提出参加条件并提出建议。推荐筹备组。按规定由团体业主代表。

4、提名完成并初选完成后,将公布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名单。

5、公示期间,如多数业主对筹备委员会推荐的业主代表没有异议,镇将在镇出席的业主大会筹备会议上再次通知业主大会筹备会议。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开发建设部门、前期房地产服务公司、业主代表、全体会员名单。

6. 介绍结束后,将举行筹备组第一次会议。检查业主资格,考虑讨论是否有必要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如果该地区业主较多,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推荐一名业主代表,研究如何创建业主代表;草稿《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010 -30000等会议文件。

7、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按照大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8、业主代表选举完成后,将召开第二次筹备组会议。确认业主代表资格,讨论修改《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会议材料,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审议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决定业主会议召开地点、时间和公告;向业主代表发出的会员资格通知。

9、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选举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划分工作。

10、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业务委员会委员签署开展工作承诺书,完成公示和备案任务。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1、根据条例第《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条和第《物业管理条例》条规定,第一次业主大会规定一定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任期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变更。 (应邀请乡镇、社区委员会参加)如果乡镇、社区委员会不主办选举,则由乡镇、社区委员会主办。

2、社区业主委员会或者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张贴开始换届选举的公告,提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换届筹备小组的条件,并据此推荐一名业主代表。至法规。

4、提名完成并预选完毕后,将公布参加换届准备会议的业主代表名单。

5、公示期间,经多数业主对换届筹备组推荐的业主代表无异议后,在镇、居委会、社区协会参加的业主大会上重新选举业主代表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另行公告。开发建设部门、前期房地产服务企业、业主代表以及筹备组全体成员名单。

六、通报完毕后,召开换届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检查业主资格,考虑讨论是否有必要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如果该地区业主较多,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推荐一名业主代表,研究如何创建业主代表;草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管理规约》、010 -30000等会议文件。

7、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按照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8、业主代表选举完成后,将召开换届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确认业主代表资格,讨论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等会议材料,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名额;研究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确定业主代表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时间将予以公布,同时,将向选定的业主代表发出会员函。

9、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批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文件,选举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工。

10、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业务委员会委员签署开展工作承诺书,完成公示和备案任务。

具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条件。

(1)业主占用面积超过50%的。

(二)业主占住户50%以上。

(三)第一任业主入住已满两年,居住户数达到25%以上。

具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上述条件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公布筹备组成员名单和物业管理领域的业务职责。

成立会议筹备组

根据国务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前,必须先成立会议筹备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筹备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建设单位、前期房产服务公司、业主及副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当地居民代表组成”委员会规定。等,其中业主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业主理念

该财产归业主所有。换句话说,根据合法登记或物权法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建筑物所有权的所有者)将被视为所有者。

通过房屋出售等民事诉讼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未依法登记所有权的人也被视为所有者。

筹备组将履行以下任务:

(一)确定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起草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第一次业主大会确认业主身份并决定表决权。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标准、名单和产生办法;

(五)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内容,筹委会应当至少在第一次业主会议召开前1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若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量等提出异议,筹备组将予以考虑,并将结果通知异议人。

筹备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组织并召开第一次业主会议。

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会议议程

1、成立筹备组(名单公布)。

业主资格确认(每栋公告) 3.

3、起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4、起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起草《业主管理规约》;

6. 协商如何选择业主代表。

7.其他。

第二次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议程

1、核实业主代表的资格。

2.讨论及修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讨论及修正《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4、讨论及修正《管理规约》;

5、协商制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6、协商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7、确定业主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

8.其他。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如何选举

(讨论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x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平票方式选举。

2 本次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3. 如果第一轮投票结果没有足够的候选人,则将在两名落选的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轮投票,并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

4. 有两名审计员负责监督选举。审计员由理事会任命。

该决议以举手方式获得通过。

5. 投票时,如果您同意该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划线;如果您反对该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划线;如果您想选择其他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写下姓名。请在您的姓名下输入一个圆圈,任何没有该符号的选票将被视为无效。

6、得票数少的选票有效,得票多的选票无效。

业主大会筹备会议

日期、月份、2019

参加业主大会通知

xxx代表:

首先,祝贺您被选为代表本社区参加第一次业主大会。

第一次xxx社区业主代表大会将于2019年5月星期日上午8:30在xxx街xx社区会议室召开,请您准时出席。

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会议

日期、月份、2019

授权书

xxx社区第一次业主大会:

因本人因公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本人将委托业主代为出席,并代表业主行使职权。

客户:

日期、月份、2019

业主大会议程

(一)筹备组介绍会议准备情况。

(二)审批《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文件。

(三)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 表决结果经检查员批准。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划分职责。

业主大会形式

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将向各业主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无法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不参加投票的业主的投票权是否占多数,由管理合同或临时管理合同确定。物业管理区设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职责。

如果您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可以按楼栋、单元、楼层选举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会议前,必须事先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的意见,并如实反映业主在业主会议上签署的书面意见。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置的。

(三)业主大会规则或者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义务的,根据业主的申请,由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会议。

业主大会的职责

(一)建立、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运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定。

(四)房地产服务企业的聘任和解聘。

(五)筹集和使用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护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发展资金”)。

(六)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或者重建。

(七)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7、股东大会对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按业主户数计算时,一户算一票,建筑单元未售出的独占部分也算一票。

(二)按建筑面积计算时,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一票,建筑面积不足1平方米计一票。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开展工作。

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和房地产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制度的运行。

(六)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委员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

业主委员会意见书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提交载有下列内容的文件: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会议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定

(四)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信息。

物业管理局、派出机构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颁发登记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印章证明。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

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三(3)日内召开第一次会议,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董事、副主任和执行委员会成员(董事、副主任不得选举执行委员会成员)。 (可兼任)。

执行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推荐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会议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和本议事规则举行。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常务委员会委员召集,可以邀请社区委员会派员列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并经全体业主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作出决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其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问题,业主委员会将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十(60)日,应当召开业主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档案和属于全体业主的财产移交新业主委员会;未及时移交的,移交区公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其移交。负责协调和监督转移工作。

业主协会会员资格的撤销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撤销其会员资格:

(一)向业主大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

(二)拒绝履行委员职责的行为。

(三)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出取消会员资格的。

(四)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拒交房产服务费等违反管理规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以及官员、委员会成员的报酬,由业主共有收入或者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拥有者。 ' 会议。

资料来源:高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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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1、业主在小区内的出租率或出租率达到50%以上,且第一任业主已在该小区居住满两年,且出租率达到25%以上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您必须提交一份文件。联署; 报告当地镇或街区; 物业管理办公室(2份)。

2、所在镇、街区、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

3、经审议,社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发布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邀请筹备组代表业主,提出参加条件并提出建议。推荐筹备组。按规定由团体业主代表。

4、提名完成并初选完成后,将公布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名单。

5、公示期间,如多数业主对筹备委员会推荐的业主代表没有异议,镇将在镇出席的业主大会筹备会议上再次通知业主大会筹备会议。各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开发建设部门、前期房地产服务公司、业主代表、全体会员名单。

6. 介绍结束后,将举行筹备组第一次会议。检查业主资格,考虑讨论是否有必要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如果该地区业主较多,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推荐一名业主代表,研究如何创建业主代表;草稿《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010 -30000等会议文件。

7、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按照大会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8、业主代表选举完成后,将召开第二次筹备组会议。确认业主代表资格,讨论修改《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会议材料,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拟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审议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决定业主会议召开地点、时间和公告;向业主代表发出的会员资格通知。

9、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选举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划分工作。

10、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业务委员会委员签署开展工作承诺书,完成公示和备案任务。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1、根据条例第《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条和第《物业管理条例》条规定,第一次业主大会规定一定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任期届满前三个月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变更。 (应邀请乡镇、社区委员会参加)如果乡镇、社区委员会不主办选举,则由乡镇、社区委员会主办。

2、社区业主委员会或者镇、街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张贴开始换届选举的公告,提出作为业主代表参加换届筹备小组的条件,并据此推荐一名业主代表。至法规。

4、提名完成并预选完毕后,将公布参加换届准备会议的业主代表名单。

5、公示期间,经多数业主对换届筹备组推荐的业主代表无异议后,在镇、居委会、社区协会参加的业主大会上重新选举业主代表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另行公告。开发建设部门、前期房地产服务企业、业主代表以及筹备组全体成员名单。

六、通报完毕后,召开换届筹备小组第一次会议。检查业主资格,考虑讨论是否有必要推荐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如果该地区业主较多,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推荐一名业主代表,研究如何创建业主代表;草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管理规约》、010 -30000等会议文件。

7、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按照筹备组第一次会议讨论的业主代表产生办法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8、业主代表选举完成后,将召开换届筹备组第二次会议。确认业主代表资格,讨论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管理规约》等会议材料,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名额;研究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确定业主代表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时间将予以公布,同时,将向选定的业主代表发出会员函。

9、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批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文件,选举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工。

10、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选举业务委员会委员签署开展工作承诺书,完成公示和备案任务。

具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条件。

(1)业主占用面积超过50%的。

(二)业主占住户50%以上。

(三)第一任业主入住已满两年,居住户数达到25%以上。

具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上述条件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公布筹备组成员名单和物业管理领域的业务职责。

成立会议筹备组

根据国务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前,必须先成立会议筹备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筹备组由7人以上单数组成,由建设单位、前期房产服务公司、业主及副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当地居民代表组成”委员会规定。等,其中业主比例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业主理念

该财产归业主所有。换句话说,根据合法登记或物权法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建筑物所有权的所有者)将被视为所有者。

通过房屋出售等民事诉讼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未依法登记所有权的人也被视为所有者。

筹备组将履行以下任务:

(一)确定第一次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起草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第一次业主大会确认业主身份并决定表决权。

(四)提出首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标准、名单和产生办法;

(五)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规定的内容,筹委会应当至少在第一次业主会议召开前15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书面通知全体业主。若业主对业主身份、投票权数量等提出异议,筹备组将予以考虑,并将结果通知异议人。

筹备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组织并召开第一次业主会议。

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会议议程

1、成立筹备组(名单公布)。

业主资格确认(每栋公告) 3.

3、起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4、起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5、起草《业主管理规约》;

6. 协商如何选择业主代表。

7.其他。

第二次业主大会筹备委员会议程

1、核实业主代表的资格。

2.讨论及修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讨论及修正《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4、讨论及修正《管理规约》;

5、协商制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6、协商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方式。

7、确定业主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

8.其他。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如何选举

(讨论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x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以平票方式选举。

2 本次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当选。

3. 如果第一轮投票结果没有足够的候选人,则将在两名落选的候选人之间进行第二轮投票,并选出得票最多的候选人。

4. 有两名审计员负责监督选举。审计员由理事会任命。

该决议以举手方式获得通过。

5. 投票时,如果您同意该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划线;如果您反对该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划线;如果您想选择其他候选人,请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圆圈内写下姓名。请在您的姓名下输入一个圆圈,任何没有该符号的选票将被视为无效。

6、得票数少的选票有效,得票多的选票无效。

业主大会筹备会议

日期、月份、2019

参加业主大会通知

xxx代表:

首先,祝贺您被选为代表本社区参加第一次业主大会。

第一次xxx社区业主代表大会将于2019年5月星期日上午8:30在xxx街xx社区会议室召开,请您准时出席。

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会议

日期、月份、2019

授权书

xxx社区第一次业主大会:

因本人因公不能出席股东大会,本人将委托业主代为出席,并代表业主行使职权。

客户:

日期、月份、2019

业主大会议程

(一)筹备组介绍会议准备情况。

(二)审批《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业主管理规约》等文件。

(三)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4) 表决结果经检查员批准。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六)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并划分职责。

业主大会形式

业主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将向各业主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无法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不参加投票的业主的投票权是否占多数,由管理合同或临时管理合同确定。物业管理区设立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职责。

如果您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可以按楼栋、单元、楼层选举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出席业主会议前,必须事先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的意见,并如实反映业主在业主会议上签署的书面意见。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需要及时处置的。

(三)业主大会规则或者管理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义务的,根据业主的申请,由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业主召开业主会议。

业主大会的职责

(一)建立、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运作规则。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听取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定。

(四)房地产服务企业的聘任和解聘。

(五)筹集和使用公共区域、公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护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发展资金”)。

(六)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或者重建。

(七)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7、股东大会对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决定:

(一)按业主户数计算时,一户算一票,建筑单元未售出的独占部分也算一票。

(二)按建筑面积计算时,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一票,建筑面积不足1平方米计一票。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开展工作。

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四)及时了解业主和房地产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制度的运行。

(六)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委员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

业主委员会意见书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提交载有下列内容的文件:

(一)业主大会决议

(二)业主会议议事规则

(三)管理规定

(四)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信息。

物业管理局、派出机构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颁发登记证书,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印章证明。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定或者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物业管理部门、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自变更之日起30天内。

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三(3)日内召开第一次会议,从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董事、副主任和执行委员会成员(董事、副主任不得选举执行委员会成员)。 (可兼任)。

执行委员会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推荐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委员会成员。

业主委员会会议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和本议事规则举行。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董事长或者常务委员会委员召集,可以邀请社区委员会派员列席会议。

业主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并经全体业主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作出决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其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问题,业主委员会将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十(60)日,应当召开业主会议进行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档案和属于全体业主的财产移交新业主委员会;未及时移交的,移交区公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其移交。负责协调和监督转移工作。

业主协会会员资格的撤销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批准,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是否撤销其会员资格:

(一)向业主大会提出书面辞职请求。

(二)拒绝履行委员职责的行为。

(三)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出取消会员资格的。

(四)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拒交房产服务费等违反管理规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以及官员、委员会成员的报酬,由业主共有收入或者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拥有者。 ' 会议。

资料来源:高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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