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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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委员由五人至十一名单数组成。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与小区物业经理协商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
2、业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3、筹备组开始起草《业主公约》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4. 如果您要召开业主会议,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15 天通知所有业主。
5、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提交记录。
业主委员会通常由5至11名成员组成,但根据社区情况,成员人数可以在章程和管理规定中确定。
扩展信息
适用法律法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
同一房地产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分支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必须有。 ’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名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经全体业主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召开业主大会,并履行业主大会的职责。委员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开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房地产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房地产服务企业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制度的运行。
(五)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