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钢材 > 钢绞线 > 市场分析

业委会正式成立的公告,成立业委会的公告

来源:头条 作者: chanong
分享到
关注德勤钢铁网在线:
  • 扫描二维码

    关注√

    德勤钢铁网微信

在线咨询:
  • 扫描或点击关注德勤钢铁网在线客服

作者:王宜胜,江西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师范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专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公司治理风险防范与管理、纠纷解决,就是这个意思。手机号码:17770036243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逐渐成为社区(居委会)日常管理的基本单位。为了更好地保护社区业主的权益,有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然而,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全国范围内的通病,但由于成立程序复杂、参与人数较多、大多数业主对相关规定不熟悉,参与积极性不高。法律法规。一般不贵。低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30%的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本文旨在解答广大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疑问,总结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主要步骤以及日常运作架构的相关规定。 01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在物业管理领域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组成,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代表业主大会。业主利益.监督、协助房地产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向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 02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是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成立业主大会的程序1.提交报告(要求) 前提条件:管理区域内拟出售/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50%以上。报告提交(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满足上述条件后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建设单位逾期未提交书面报告且未成立原公寓业主大会的,由十名以上业主共同向房产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书面请求。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2、成立筹备组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建设部门书面报告(要求)之日起60日内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筹备组成立后7日内,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公示。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当地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村委会组织业主并推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业主代表的比例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3、业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形式:分组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人数及投票要求:双方过半数参与业主专属使用,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占总人数一半以上。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背景1、业主委员会的组成(1)业主委员会成员由5 人至11 人的单数组成,每届任期由章程。同时,40%的会员将被任命为候补会员,如果会员出现空缺,则填补一名候补会员,如果仍有空缺,则任命一名候补会员。选举会议将在业主大会上举行。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七日内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董事、副主任; (三)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六十日内换届选举业主大会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做好准备。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一)具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定,履行职责。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礼貌,诚实守信,有自制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某些司法管辖区还要求您、您的配偶或任何直系亲属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工作。 3、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失效,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二十名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成员应提出提案。业主比例和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决定是否终止会员资格: (一)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终止请求的; (二)未提交终止会员资格的;要求退会的;(三)履行会员职责的;(三)利用会员权利谋取私利的;(四)非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拒绝缴纳设施服务费、违反其他管理规定、侵犯会员资格的。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因其他原因取消物业委员会委员资格的; 继续担任物业委员会委员的;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乡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5、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和委员报酬从业主公共区域收入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向业主大会报告。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区、乡人民政府应当登记。 03 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贯彻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二) )业主代表大会选出的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物业服务公司在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执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五)监督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六)监督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房产使用情况(七)调解物业纠纷业主有关、维护和管理。 (八)防止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非法装修房屋; (九)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04 业主委员会运作架构1、业主委员会由董事负责召集,董事有困难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同意,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同意。 2、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和活动。三、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掌握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反馈意见。和监督。 4、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对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房地产服务合同谈判签订活动以及房地产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这些记录。 5、业主委员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物业服务合同、其他决定以及物业管理的重要事项。有规定;定期公布专项维护;资金收支和公共收入;接受业主询问其物业管理信息。 05 业主委员会的监督1、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法的,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起诉讼。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并通知全体业主。

2、全体业主都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撤销该决定。 066、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依第《民法典》号第277条第一项的规定设立,有特定的宗旨、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负责管理相关财产。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共同决议或者业主大会决议,在职权范围内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法律活动,对外代表全体业主,执行具体事务。的功能涉及内部物业管理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效力为:全体业主。依法设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经业主大会批准,有权就涉及房地产的事项,以房地产企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不涉及个人或者部分业主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责任编辑:德勤钢铁网 标签:

热门搜索

相关文章

广告
德勤钢铁网 |市场分析

业委会正式成立的公告,成立业委会的公告

chanong

|

作者:王宜胜,江西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师范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专业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公司治理风险防范与管理、纠纷解决,就是这个意思。手机号码:17770036243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住宅小区逐渐成为社区(居委会)日常管理的基本单位。为了更好地保护社区业主的权益,有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然而,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全国范围内的通病,但由于成立程序复杂、参与人数较多、大多数业主对相关规定不熟悉,参与积极性不高。法律法规。一般不贵。低的。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30%的社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本文旨在解答广大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疑问,总结业主委员会成立的主要步骤以及日常运作架构的相关规定。 01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在物业管理领域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组成,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代表业主大会。业主利益.监督、协助房地产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向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 02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提是首先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成立业主大会的程序1.提交报告(要求) 前提条件:管理区域内拟出售/交付的建筑物总面积达到50%以上。报告提交(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满足上述条件后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建设单位逾期未提交书面报告且未成立原公寓业主大会的,由十名以上业主共同向房产所在地的区、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书面请求。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2、成立筹备组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建设部门书面报告(要求)之日起60日内成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筹备组成立后7日内,将筹备组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公示。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代表、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当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代表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当地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村委会组织业主并推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业主代表的比例不少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3、业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形式:分组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人数及投票要求:双方过半数参与业主专属使用,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占总人数一半以上。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背景1、业主委员会的组成(1)业主委员会成员由5 人至11 人的单数组成,每届任期由章程。同时,40%的会员将被任命为候补会员,如果会员出现空缺,则填补一名候补会员,如果仍有空缺,则任命一名候补会员。选举会议将在业主大会上举行。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七日内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董事、副主任; (三)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六十日内换届选举业主大会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做好准备。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要求:(一)具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规定,履行职责。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道礼貌,诚实守信,有自制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文化。某些司法管辖区还要求您、您的配偶或任何直系亲属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地产服务公司工作。 3、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失效,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或者二十名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成员应提出提案。业主比例和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决定是否终止会员资格: (一)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终止请求的; (二)未提交终止会员资格的;要求退会的;(三)履行会员职责的;(三)利用会员权利谋取私利的;(四)非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拒绝缴纳设施服务费、违反其他管理规定、侵犯会员资格的。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因其他原因取消物业委员会委员资格的; 继续担任物业委员会委员的;四、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乡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5、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和委员报酬从业主公共区域收入中提取或者由全体业主承担,具体办法和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向业主大会报告。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区、乡人民政府应当登记。 03 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贯彻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二) )业主代表大会选出的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物业服务公司在了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执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五)监督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六)监督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七)房产使用情况(七)调解物业纠纷业主有关、维护和管理。 (八)防止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非法装修房屋; (九)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04 业主委员会运作架构1、业主委员会由董事负责召集,董事有困难时,可委托副主任召集。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同意,作出的决定须经全体会员半数以上同意。 2、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和活动。三、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及时掌握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反馈意见。和监督。 4、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对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房地产服务合同谈判签订活动以及房地产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这些记录。 5、业主委员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物业服务合同、其他决定以及物业管理的重要事项。有规定;定期公布专项维护;资金收支和公共收入;接受业主询问其物业管理信息。 05 业主委员会的监督1、业主委员会的决定违法的,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起诉讼。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并通知全体业主。

2、全体业主都有权对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撤销该决定。 066、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委员会依第《民法典》号第277条第一项的规定设立,有特定的宗旨、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负责管理相关财产。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共同决议或者业主大会决议,在职权范围内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法律活动,对外代表全体业主,执行具体事务。的功能涉及内部物业管理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效力为:全体业主。依法设立的业主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经业主大会批准,有权就涉及房地产的事项,以房地产企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不涉及个人或者部分业主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市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