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应该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该如何成立?记者带您了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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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居民请上线》”栏目上线后,记者接到不少市民的来电。通过这些电话,记者发现,一些社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相互监督,以及缺乏业主委员会发挥管理作用有关。两者之间的角色。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什么作用?
记者联系市住房安全和物业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后了解到,业委会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联络人。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所以如果要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考虑如何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如何召开?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小区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可以设立业主代表会议,履行业主会议的职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区,必须召开初次业主大会:房屋建筑面积50%以上已出售交付使用;所有权由房屋占用;30%以上;实际产权物业服务公司提前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并在前一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九十日内依法终止合同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区,以建设单位或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向小区所在地的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即可。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第一次业主会议筹备小组,并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会议。第一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单位社区第一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业主所属单位发起。
业主大会的职责是什么?
第《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号规定,业主委员会经业主表决可以履行以下职责:制定和修改业主章程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规章、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业主委员会的表决规则。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选举、解聘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确定物业管理办法,选任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和物业服务收费方案;管理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收支预算和财务报表、指定物业管理资金的使用、指定物业管理资金的采购、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改建、公共区域用途的变更或关于实施利用公共区域的项目的业务活动的决定;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营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的决定;关于业主委员会补助资金来源和支付标准的决定;业主的不当决定变更和退出委员会,决定有关业主共同所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的其他重要事项。
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按照《业主会议条例》的规定召开,业主委员会根据20%以上业主的提议,召开临时业主会议。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出席业主大会。汇报工作并签署财产。与业主大会选定或者续签的房地产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房地产使用者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协助房地产服务企业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督促业主、房地产使用者遵守业主的条款和条件。管理规定,鼓励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缴纳房产服务费,组织督导专项工程;征收和使用维修资金;副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当地居民(村)委配合开展社区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关系等房地产管理领域工作。
业主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组成,每届任期不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书面报告区公所、乡镇人民政府。逾期未举行换届的,区公所、乡人民政府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
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决定涉及业主整体利益的事务,让业主能够在自己的社区内做出决定;你可以看到它是一个机构。召开会议并代表业主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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