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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尾水超标排放行政处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超标排放

来源:头条 作者: chan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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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7月10日中央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五矿营口中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盘公司”)接连发生多起环境污染问题案件。 ”)已被举报。我们收到了一份又一份报告。 ”)群众投诉。检查组立即开展飞行检查,认定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和承诺拆除落后生产设备,排放污染物超标,着手申报“绿色工厂”。经检查发现,他犯有不当行为。一、基本情况营口中盘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5月被原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辽宁省首批绿色工厂名单”。公司拥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发电等钢铁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年总生产能力为620万吨铁、600万吨钢。 2003年,五矿集团和五矿发展成为营口中板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41.67%,此后,公司资本多次波动。目前,五矿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4.04%的股份。 2、主要挑战(1)“以旧换新、改善大事、抑制小事”的承诺落空,2003年至2005年,营口中盘公司先后建成投产4台机组。 132平方米烧结机1台。由于不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该公司于2005年9月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停止运行后(到2010年)将改建高炉。采用政府倡导的世界最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将取消现有的炼铁炉前、高炉、烧结机。同时,该公司向原国家环保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板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产能后,将拆除现有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 2005年10月,原国家环保局批准了该公司宽板生产线,但当时也明确要求停产现有2800mm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辽宁省发改委、原辽宁省环保局均采购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并要求在2010 年之前废除。公司宽板配套项目的批复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现有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132平方米烧结机”。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一台132平方米烧结机、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按正常生产水平运行。他“以旧换新,以大压小”的承诺,14年后仍未兑现。

图1 公司关于2005年拆除2800mm中板及退役现有钢前、高炉、烧结机的承诺书及报告。

图2 公司场地内一台132m2烧结机、一座450m3高炉正在生产,因配套治污设施建设拖延、排放超标等环境问题,被处以行政处罚40项,罚款总额2320.98万元元,其中罚款60万元,平方米烧结机被处以11次“按日罚款”。支持的脱硫脱硝项目未建成投产,单日累计罚款达306天。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排放超标等问题频发。检查人员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2019年6月25日至7月17日记录数据时,高炉脱硫设施排气口颗粒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30倍。 ——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浓度超标4倍,2019年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下,132平方米烧结机出口颗粒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218倍。二氧化硫浓度超标9倍,氮氧化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42倍。 2019年7月19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2300立方米一号高炉出钢过程中冒出大量烟尘,无序排放。

图3:公司新建1号高炉(2300立方米)烟尘无序排放严重(3)公司屡罚屡犯,公众抗议强烈,因施工延误,由于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企业屡罚屡犯,污染排放问题更加凸显,公众投诉也集中。据统计,辽宁省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反思”期间,共接到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举报12起,安排督察后的7月10日至7月27日,截至今日,共接到1起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举报。报告已收到。针对营口中板公司的公众举报共四起。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当地环保部门和12369举报平台共收到营口中办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举报50余起。 (四)绿色工厂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第《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指出,申请绿色工厂所需的条件之一是“企业必须:” “在场。”三年内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重大事故的,有关部门不予处罚。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原营口市环保局罚款26次,共计2200.8万元,但申报材料中只字未提。不是。故意隐瞒违法事实。营口中盘公司创建《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时仅提供检测报告,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氧气、氨氮等化学要求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钢铁行业和辽宁省污染物排放情况但经过检查组审核相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该公司180平方米、600平方米烧结机排气口被发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量超标,发现该物质浓度多次超标。在《绿色工厂宣言》中,该公司存在隐瞒、虚假陈述,但2018年5月,该公司被原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首届辽宁省绿色工厂名单”。国家安全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 年7 月。列入化工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图4 企业违法行为《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三、原因分析营口中板公司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未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法制意识淡薄;多数建设项目提前建设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予重视,无组织排放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无人理睬。 2015年营口中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五矿集团后,集团各方决定将管理权委托给五矿发展有限公司。但五矿发展有限公司严重缺乏管理能力。容量。有。据了解,营口中盘公司屡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虽然多次受到处罚,但既没有扣分,也没有追究责任,长期无人监管。检查组将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一步调查确认相关情况并开展后续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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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7月10日中央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来,五矿营口中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中盘公司”)接连发生多起环境污染问题案件。 ”)已被举报。我们收到了一份又一份报告。 ”)群众投诉。检查组立即开展飞行检查,认定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和承诺拆除落后生产设备,排放污染物超标,着手申报“绿色工厂”。经检查发现,他犯有不当行为。一、基本情况营口中盘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5月被原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辽宁省首批绿色工厂名单”。公司拥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发电等钢铁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年总生产能力为620万吨铁、600万吨钢。 2003年,五矿集团和五矿发展成为营口中板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为41.67%,此后,公司资本多次波动。目前,五矿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4.04%的股份。 2、主要挑战(1)“以旧换新、改善大事、抑制小事”的承诺落空,2003年至2005年,营口中盘公司先后建成投产4台机组。 132平方米烧结机1台。由于不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该公司于2005年9月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现有高炉停止运行后(到2010年)将改建高炉。采用政府倡导的世界最先进的熔融还原技术,将取消现有的炼铁炉前、高炉、烧结机。同时,该公司向原国家环保局承诺,“在5500毫米宽板项目建设完成并达到产能后,将拆除现有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 2005年10月,原国家环保局批准了该公司宽板生产线,但当时也明确要求停产现有2800mm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辽宁省发改委、原辽宁省环保局均采购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并要求在2010 年之前废除。公司宽板配套项目的批复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拆除现有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座132平方米烧结机”。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一台132平方米烧结机、2800毫米中板生产线仍按正常生产水平运行。他“以旧换新,以大压小”的承诺,14年后仍未兑现。

图1 公司关于2005年拆除2800mm中板及退役现有钢前、高炉、烧结机的承诺书及报告。

图2 公司场地内一台132m2烧结机、一座450m3高炉正在生产,因配套治污设施建设拖延、排放超标等环境问题,被处以行政处罚40项,罚款总额2320.98万元元,其中罚款60万元,平方米烧结机被处以11次“按日罚款”。支持的脱硫脱硝项目未建成投产,单日累计罚款达306天。检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排放超标等问题频发。检查人员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2019年6月25日至7月17日记录数据时,高炉脱硫设施排气口颗粒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30倍。 ——平均浓度超标。二氧化硫浓度超标4倍,2019年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下,132平方米烧结机出口颗粒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218倍。二氧化硫浓度超标9倍,氮氧化物小时平均浓度超标42倍。 2019年7月19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2300立方米一号高炉出钢过程中冒出大量烟尘,无序排放。

图3:公司新建1号高炉(2300立方米)烟尘无序排放严重(3)公司屡罚屡犯,公众抗议强烈,因施工延误,由于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企业屡罚屡犯,污染排放问题更加凸显,公众投诉也集中。据统计,辽宁省首次中央环保督察“反思”期间,共接到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举报12起,安排督察后的7月10日至7月27日,截至今日,共接到1起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举报。报告已收到。针对营口中板公司的公众举报共四起。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来,当地环保部门和12369举报平台共收到营口中办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举报50余起。 (四)绿色工厂申请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第《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号文件指出,申请绿色工厂所需的条件之一是“企业必须:” “在场。”三年内发生安全、环境、质量等重大事故的,有关部门不予处罚。调查结果显示,该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原营口市环保局罚款26次,共计2200.8万元,但申报材料中只字未提。不是。故意隐瞒违法事实。营口中盘公司创建《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时仅提供检测报告,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氧气、氨氮等化学要求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钢铁行业和辽宁省污染物排放情况但经过检查组审核相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该公司180平方米、600平方米烧结机排气口被发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量超标,发现该物质浓度多次超标。在《绿色工厂宣言》中,该公司存在隐瞒、虚假陈述,但2018年5月,该公司被原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列入“首届辽宁省绿色工厂名单”。国家安全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 年7 月。列入化工部“第四批绿色工厂公示名单”。

图4 企业违法行为《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三、原因分析营口中板公司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未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生态环境法制意识淡薄;多数建设项目提前建设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予重视,无组织排放烟尘、超标排放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无人理睬。 2015年营口中盘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五矿集团后,集团各方决定将管理权委托给五矿发展有限公司。但五矿发展有限公司严重缺乏管理能力。容量。有。据了解,营口中盘公司屡次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虽然多次受到处罚,但既没有扣分,也没有追究责任,长期无人监管。检查组将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一步调查确认相关情况并开展后续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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