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大板造假,密度板冒充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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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买房装修的时候,都会选择定制整个家的家具,选择自己喜欢的风格和材质,然后请家居装修师傅来安装,但是这样很方便。然而,家具企业资质良莠不齐,装修这个原本对消费者来说无忧无虑的过程,却变成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繁琐过程。家具公司擅自将定制实木板更换为密度板后,张某将家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3月1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令家具企业退回产品、退还货款,并支付170万余元三倍赔偿金。 2018年,消费者张先生与一家家具公司签订了价值3336万-3万元的合同,家具公司以88万元的价格为张先生的别墅提供了一套家具。安装完家具后,张某发现家具公司提供的家具与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外观、数量明显不符。根据协议,家具门板的材质为“实木平板(实木单板粘合而成的指接材料)”。然而,经国家人造板和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和检测中心,门板的材质其实是密度板。张先生作为产品经营者,认为家具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属于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欺诈行为,应退回货款并加倍赔偿。诉讼。法庭。该家具公司认为,双方对《销售合同》的门板材质尚未达成一致,仅微信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一条消息称“实木(由实木单板粘合而成的指接材料) )''。据说其中包含“平板”一词。该名单仅供张先生参考,不具有约束力。在室内装饰行业,门板采用密度板是行业惯例,施工时张先生也在现场,对材料没有异议,但这应该算是对材料的确认……,家具公司没有任何欺诈行为。北京通州法院法官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某家具企业订购的价值88万元的产品中,有近60万元的产品被发现违反合同条款,用实木板代替了实木板。木材。经证明该产品是由密度板。法院认为,家具公司在微信上承诺发送《销售合同》中的门板材质,该行为对家具公司应具有合同约束力,家具公司严格遵守要求并同意。法院认为,公司应提供符合指定材料要求的产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家具的材质。本案中,家具公司未经张先生同意,将门板材质由实木板改为密度板,这种行为已构成欺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家具公司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向张某支付三倍赔偿金,共计170万元以上,用于更换面板。一审判决后,家具公司提起上诉,维持二审判决。法官表示,案件焦点在于家具公司擅自用密度板更换实木板的行为是否构成整个房屋装修合同的欺诈行为。根据第《客户订货清单》号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请求,增加对消费者损失的赔偿。 't。增加的补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价格的三倍。如果一方故意传递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隐瞒事实,误导另一方,就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有欺骗意图、诈骗人实施诈骗行为、受骗人受骗判断错误、受骗人意图陈述错误等。首先,法院认为,在家具买卖中,家具的材质对买受人是否签订合同有重大影响,对合同价款的确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家具企业都清楚,家具门板的实际材质是密度板,消费者也清楚,门板的材质是“实木(指接材料贴实木单板)”(《客户订货清单》)。 )所购买家具的门板采用“实木平板(实木单板与指接材料粘合)”制成。陷入错误的认识和基于错误判断的购买,最终做出了错误的购买家具的意图。家具企业的上述行为应属于欺诈行为。其次,作为一般消费者,张先生对家具板材、工艺、市场价格等的了解远低于专门销售定制家具的家具企业,因此法律要求消费者的专业能力不应该受到影响。太严格。根据严格的要求,不能仅仅因为家具安装时张先生在场就认定张先生知道并同意更换板材。家具企业应充分保障张先生作为一般消费者的知情权,主动向其充分告知可能对消费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家具材料相关技术术语和合同条款。目前的家具企业如果未经同意将实木板更换为密度板,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消费者支付更换配件三倍的赔偿金。法官提醒,本案是室内装饰行业的典型案件,适用3倍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家具公司因擅自将价值60万余元的实木家具更换为密度板,最终支付了170万余元的赔偿金。近年来,室内装饰市场火热,但室内装饰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一些企业偷工减料、生产劣质产品、私自修改设计,导致客户反馈差评。一场维权事件正在发生。有时迫切需要法规和指导。本案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加强家装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家装行业消费者欺诈行为、引导家装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决心和担当。作为消费者,在进行大额购买时,比如定制家具,首先应该签订一份明确的书面合同,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二、交易过程中,双方调整价格、标的物、数量、期限等主要内容后,需及时进行书面确认,保存与经营者的谈判记录,然后再试一次,有。避免言语变化。最后,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取证,通过协商、向消费者组织投诉、提起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近年来,日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费者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企业对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者必须诚信经营,认识到欺诈经营活动必须付出高昂代价,严格约束自己在经营活动中的行为,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其词,停止许诺、欺骗。以及其他不当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室内装饰行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不断促进室内装饰行业健康发展。撰文:梁睿石北京青年报记者叶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