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方违约已经支付购房款不予返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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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早报全媒体记者:文/摄影卢迪
近日,业主甘女士去接管南宁市西乡塘区阳光城探月社区一套房子时,18.5万余元的房款拖欠11天,开发商给了她20万元。要求多付钱。接管房屋前,她被要求支付2000元补偿金,她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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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由Gunn 先生购买。
据甘某介绍,2021年3月,他与开发商广西荔城东生物有限公司签订了分期购房合同,第四笔18.5万余元的款项必须在2021年12月1日之前支付。据说有。 Gunn先生按照约定支付了前三笔款项,但由于他联系的房产顾问已经离开公司,开发商没有提醒他支付第四笔款项,导致款项延迟了11天。今年7月1日,Gunn去取房时,被开发商告知,由于迟交了11天的付款,他将需要支付“每天1/1000”的罚款。交了2000多块钱才接手房子。甘表示,迟交房款是开发商未按时催款造成的,开发商应承担责任。
合同规定,赔偿金额为“每天2/20,000”。
此外,冈恩女士发现合同规定了两种计算违约金的方法。合同文本明确规定,如果业主拖欠付款,则按照“每天2/20,00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将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开发商选择了更高的赔偿金额。甘认为这是不可能的,无法继承家族。
7月7日,该开发公司营销人员张先生告诉记者,原房产顾问催促甘先生于2021年12月4日付款,但付款期限仍逾期。该补偿金将根据合同收取,但合同正文及所附文件中规定的两种补偿计算方法并不矛盾,开发商可以采用任一方法收取。甘先生如有异议,可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合同所附的损害赔偿金额为“每天的千分之一”。
甘说,“每天两千分之一”的赔偿金额是行业规则,而“每天一千分之一”则是开发商自己设定的。这个定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合同中规定了两种赔偿方式,但开发商索赔金额最高,涉嫌诈骗消费者,有吗?
对此,广西壮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一元表示,本案合同约定了两种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无论选择哪种方法,都会考虑公平原则,表示有必要。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违约方认为双方约定的损害赔偿数额超过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损害赔偿数额。守约方必须证明其实际损失与索赔的损失金额相符或近似。经审理,发现计算的损害赔偿明显高于守约方损失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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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海波陈成
校对:我的雪莉
编辑:胡志伟
审稿人:李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