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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应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是怎么回事?(图解)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wuji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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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已开始

有的朋友想要退税,有的朋友想要纳税。 这是怎么回事?

个人纳税年度应退或缴纳的税额可以用公式解释:

2019年期末计算应退、应缴税款金额=

[(综合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2019年预缴税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如果您2019年缴纳的税款少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1、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纳税额不超过400元。年所得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并纳税。

常见的纳税情况包括:

如果您受雇于两个及以上单位,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或年度汇算合并收入后适用税率高于预扣税率。

▲提示:有两个以上雇主的情况有两种:

①各单位在预缴时每月扣除基本扣除5000元,但年度结算时每年基本扣除只有6万元,因此需要纳税。

②代扣代缴、预缴时,按各单位工资、薪金所得分别适用预扣税率计算税款; 年度汇算时,将各单位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税款,导致适用税率增加,因此需要缴纳税款。

情况1:

2019年,小邓从A单位获得月工资收入8000元,从B单位获得月工资收入5000元。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每月从两个单位扣除基本扣除额5000元。 如果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小邓的2019年:

A单位工资收入预缴个人税=(8000×12-5000×12)×3%=1080元。 B单位每月工资收入扣除5000元和基本费用后为0,无需预缴。 小邓年收入预缴税款总额为1080元。

年度结算时,小邓在A、B单位的工资收入合并计算。 扣除6万元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2-60000=9.6万元,适用10%综合税率。 所得税税率及速算扣除额2520,全年应纳税额:96000×10%-2520=7080元

因此,小邓需要缴纳7080-1080=6000元的税金。

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各项综合所得总收入相加后,适用的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高于预扣税率。

▲提示:这种情况常见于劳务报酬、作者稿酬、稿酬收入每次低于800元时。 每次代扣代缴时无需缴纳税款,但需要在年度计算中综合计算。 收入被征税,从而产生补税。

案例2:

小郑2019年每月工资收入1万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 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适用工资薪金收入3%的预扣税率,每年工资收入估算缴纳:(10000×12-5000×12-2000×12)×3%=1080元;

5月,他收到一家杂志社的500元稿费。 预付年度特许权使用费:(500-800)×70%×20%=-42。 每年计算时,小郑的年收入扣除费用和扣除额6万元。 此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额为:{[10000×12+500×(1-20%)×70%]-60000-2000×12}×10%-2520=1108元。

因此,小郑需要纳税:1108-1080=28元。 纳税额不能超过400。符合免税条件的,免予申报。

预扣、预缴时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年度合并纳税计算时,因扣除额减少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代扣代缴税款,需要补充收入申报等。

重要提醒

纳税人需要补税的(按规定免予汇算清缴的情况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或应,并处不少于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 处10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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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朋友想要退税,有的朋友想要纳税。 这是怎么回事?

个人纳税年度应退或缴纳的税额可以用公式解释:

2019年期末计算应退、应缴税款金额=

[(综合收入--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2019年预缴税

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 如果您2019年缴纳的税款少于应纳税额,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1、年度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 2、纳税额不超过400元。年所得税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并纳税。

常见的纳税情况包括:

如果您受雇于两个及以上单位,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基本扣除费用(5000元/月),或年度汇算合并收入后适用税率高于预扣税率。

▲提示:有两个以上雇主的情况有两种:

①各单位在预缴时每月扣除基本扣除5000元,但年度结算时每年基本扣除只有6万元,因此需要纳税。

②代扣代缴、预缴时,按各单位工资、薪金所得分别适用预扣税率计算税款; 年度汇算时,将各单位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税款,导致适用税率增加,因此需要缴纳税款。

情况1:

2019年,小邓从A单位获得月工资收入8000元,从B单位获得月工资收入5000元。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每月从两个单位扣除基本扣除额5000元。 如果不考虑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小邓的2019年:

A单位工资收入预缴个人税=(8000×12-5000×12)×3%=1080元。 B单位每月工资收入扣除5000元和基本费用后为0,无需预缴。 小邓年收入预缴税款总额为1080元。

年度结算时,小邓在A、B单位的工资收入合并计算。 扣除6万元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12-60000=9.6万元,适用10%综合税率。 所得税税率及速算扣除额2520,全年应纳税额:96000×10%-2520=7080元

因此,小邓需要缴纳7080-1080=6000元的税金。

纳税人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各项综合所得总收入相加后,适用的年度综合所得税税率高于预扣税率。

▲提示:这种情况常见于劳务报酬、作者稿酬、稿酬收入每次低于800元时。 每次代扣代缴时无需缴纳税款,但需要在年度计算中综合计算。 收入被征税,从而产生补税。

案例2:

小郑2019年每月工资收入1万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 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适用工资薪金收入3%的预扣税率,每年工资收入估算缴纳:(10000×12-5000×12-2000×12)×3%=1080元;

5月,他收到一家杂志社的500元稿费。 预付年度特许权使用费:(500-800)×70%×20%=-42。 每年计算时,小郑的年收入扣除费用和扣除额6万元。 此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和2520的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额为:{[10000×12+500×(1-20%)×70%]-60000-2000×12}×10%-2520=1108元。

因此,小郑需要纳税:1108-1080=28元。 纳税额不能超过400。符合免税条件的,免予申报。

预扣、预缴时扣除不应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年度合并纳税计算时,因扣除额减少而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代扣代缴税款,需要补充收入申报等。

重要提醒

纳税人需要补税的(按规定免予汇算清缴的情况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以及滞纳金或应,并处不少于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 处10倍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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