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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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必须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80天,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且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偿还住房贷款不超过2笔(含)。
4、具备购买商品房相关手续且自筹资金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5、借款人和抵押人必须年满18周岁。
6、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单位拖欠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管理中心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借款人的贷款限额,并取最低值作为借款人的贷款限额总额: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夫妻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锦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限额为33万元,两人最高贷款限额为58万元; 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两人最高贷款额度人为47万元。
①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再次申请单笔贷款时,金额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限额和个人及家庭贷款限额(包括核定金额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其他地方公积金中心,下同)的区别; 再次申请夫妻贷款时,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家庭最高贷款金额与家庭现有贷款金额的差额; 再次申请父(母)子贷款时,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及父(母)子贷款金额的最高贷款额。 两人贷款限额之间的差额以及父(母)子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合计与父(母)子家庭贷款限额之间的差额。
② 如果配偶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贷款,但另一方的贷款金额不超过个人和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的差额限额以及个人和家庭贷款限额; 另一方申请父母的贷款金额。 二人贷款,适用前款规定。
③原夫妻借款人在贷款还款期间离婚、借款人发生变更的,贷款所有人应与房屋所有人一致。 贷款全额计入贷款人贷款限额,贷款金额的50%计入对方贷款限额。
②第二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付款总额的60%。
① 贷款金额=(借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基数×贷款偿还能力系数+借款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12×贷款期限
② 子女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为退休父母买房且不影响子女贷款金额的:贷款金额=退休月薪×贷款还款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③ 军(警)官作为辅助借款人参与贷款时:贷款金额=军(警)官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④借款人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两人贷款不得超过两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的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申请贷款日前12个月内欠缴的金额。 职工因工作调动每月缴纳公积金并以补缴形式存入的,计入公积金余额。
子女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为退休父母买房且不占用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受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年至30年,贷款期限加上主要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权在征信系统查询。 公积金中心核实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审批:公积金中心审核借款人提交的完整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期限。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公积金中心核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后,将打印《组合贷款联系单》,寄给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申请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办理完毕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或代理公司)持相关书面抵押登记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预抵押完成材料转入公积金中心。
4、贷款:公积金中心收到并核实抵押登记材料后,委托银行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出让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全市四区或高新园区购买住房的,可在全市四区或高新园区任意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纯公积金贷款; 办理组合贷款,需到组合银行对应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组合银行详细分布参见中心网站《全市组合银行办事处分布表》)。
在县、区购买住房,应当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办公室办理。
如果您亲自到场,且材料(包括投资组合贷款相关材料)齐全、合规,贷款申请当天即可获批。
如果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大连贷款网,贷款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放。
市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1、同一笔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不得超过两个。
2、借款人为配偶或者两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借款人和购房人不是同一人的,应当是配偶或者两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时,公积金贷款个人和商业贷款借款人不得为同一人,但必须为配偶或两代以内的直系亲属。
3、购买房屋数量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核定。 如果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尚未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视为首套房贷款; 若仅有一笔住房贷款未清,且有两笔及以上(含两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尚未偿还的,视为第三套住房贷款。
4、辅助借款人为现役军(警)官的,须提供军(警)官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应包括公积金余额)公积金账户)。
5、借款人或抵押人及其配偶不能到场办理贷款业务,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国家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外国使领馆出具(纯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正本5份,组合贷款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正本6份)。 受托人无法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公证机构必须同时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公证。
6、借款人或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找不到信用记录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进行审核备案。
7、申请贷款时,如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变更后的政策为准。
八、未尽事宜,请参阅《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