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多名股民状告新纶科技财务造假前期已有胜诉及调解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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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多名股东起诉新纶科技()财务造假。 他们前期通过调解赢得了官司并获得了赔偿。 律师提醒:索赔时效已不足一年。
2022年4月28日,深圳市新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伦新材料(前更名为新伦科技),股票代码:)发布《2021年年报》披露证券虚假信息披露纠纷案件进展情况: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共收到投资者针对新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上述涉及虚假陈述责任事项的行政处罚提起的诉讼2,213起。 此类未决诉讼需要相对较大的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计本次诉讼相关损失共计3,174.03万元,已支付共计1,670.14万元。
此前,2020年5月25日,新伦科技公司公告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新伦科技存在虚构交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未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要求披露对外担保等违法事实。
上海川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新伦科技的虚假陈述与股东买卖股票所遭受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前期,股东已通过调解获得胜诉并获得赔偿。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新纶科技失实陈述案剩余诉讼时效已不足一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不投诉、不起诉”的原则,即使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如果投资者在诉讼时效期间未提起索赔,上市公司也不会主动提出索赔。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律师建议,符合索赔条件的股东应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新纶科技股票,以免错过索赔机会。
索赔条件:
王金龙律师表示,从行政处罚内容和以往胜诉判决来看,根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行为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新纶科技于2017年4月25日至6月25日期间被收购。 , 2019. 股票,以及在2019年6月25日之后出售或仍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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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传汇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