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集团股份转让过户完成6个月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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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4日,永达集团自然人股东吕永祥与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吕永祥与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吉林永达集团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7月5日,卢甬祥与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吉林永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路甬祥将其持有的永达集团2亿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协议转让给广州市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永达集团7月18日晚间公告称,7月18日,路甬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办理了上述过户登记手续——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
据悉,股份转让完成后,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永达集团2亿股(转让后该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永大集团,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 。 23.81%,为永达集团第一大股东; 鉴于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均为汇银奥峰,而汇银奥峰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永达集团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广州汇银日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永达集团股份。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