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股票经纪不赞成下单时人工注明卖空的建议规定
wujiai
|据《联合早报》获得的消息,新加坡股票经纪公会(The of)就当局提出的增强股票卖空活动透明度的新规定向当局提交了意见,表达了该协会的看法和担忧,并建议:收盘后,仅向管理局报告净卖空金额。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去年12月中旬发布相关建议,征求公众和业界意见。 咨询期于1月27日结束。
根据该提案的规定,下单卖空股票的人必须在下单时表明自己正在卖空(他们不拥有该数量的股票)。 在为客户下订单之前,经纪商或交易代表必须与客户核实是否是卖空。 如果是卖空什么是卖空,他必须在下单时注明是卖空。 此外,如果您拥有的股票少于卖空数量,则必须将它们作为两个单独的订单执行,其中一个必须标记为卖空。
该协会认为,没有必要在市场交易时间内标记此类订单,这会干扰股票交易活动并影响流动性,因为每次都必须确定净卖空金额,特别是在部分卖空的情况下,更为关键的是。 两次订购会导致延误。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在收盘后报告净卖空来避免。 此外,当天的卖空统计数据也在收盘后公布。 此外,卖空数据只有在收盘后才向公众开放。
该协会还指出,公众往往缺乏对相关新法律的认识,当局应做出特别努力,确保公众通过大众媒体了解情况。 当投资者在指示下订单时披露错误时,绝不能将责任归咎于代表其下订单的人。
该协会还建议,所有股票的卖空都必须进行标记,而不仅仅是本地首次上市的股票。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类似波诺集团()等个股引发的“小股风波”事件的发生。
对于卖空持仓达到股票市值0.05%或1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必须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要求,协会认为这一门槛水平无法覆盖所有股票,以防止卖空造成的负面影响。卖空。 对于小股来说,0.05%太宽松了,而对于大股来说,100万元又太严格了。 该协会参考香港和欧盟的例子,建议均定为市值的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