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手!操纵得邦照明非法获利 6000 万,二人被罚没 3 亿
wujiai
|中国基金新闻晨报
操纵个股牟取非法利润?证监会出手了!
近日,证监会官网更新了多起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均涉及操纵市场案件。其中,唐龙、朱伟合谋操纵“德邦照明”,利用18个账户进行交易,违规获利6022.55万元。“一罚四”后,二人罚没总额高达3.01亿元。
近期,监管部门对个人操纵市场行为的处罚力度空前,从近期披露的四份操纵市场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涉案五方罚没总额高达9.75亿元。2019年修改后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罚款金额可达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想要操纵股价的人一定要记住,“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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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额近20亿
非法获利6000余万
监管部门调查显示,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唐龙、朱伟实际控制“唐某鑫”等18个证券账户买卖“德邦照明”,操纵期长达234个交易日。唐龙、朱伟合谋控制、利用涉案账户群,集中资金优势、股权优势,通过自身实际控制的账户间连续交易、交易等方式买卖“德邦照明”,操纵股票交易价格。
操纵期间,涉案账户组期初持有“德邦照明”0股,期末持有“德邦照明”100股。涉案账户组共计买入“德邦照明”7628.44万股,买入总金额9.61亿元;共计卖出“德邦照明”7628.43万股,卖出总金额10.23亿元。2019年2月19日,该账户组最高持有“德邦照明”1781.796万股,占“德邦照明”流通股本的17.47%。
从交易量来看,涉案账户组买入量占市场交易量20%以上的交易日有86个(36.75%),涉案账户组卖出量占市场交易量20%以上的交易日有49个(20.94%),其中2018年8月31日,涉案账户组买入量占市场交易量比例最高,达75.03%。
套利方面,涉案账户组套利量占市场交易量比重超过10%的交易日有21个交易日(8.97%),涉案账户组套利量占市场交易量比重超过20%的交易日有3个交易日,其中2018年7月3日账户组套利量占市场竞价交易量比重最高,达21.33%。
从交易节奏上看,两人在建仓拉升股价上都颇有耐心,在207个交易日内持续缓慢拉升股价;而在出货期间则颇有果断,在27个交易日内迅速完成出货。在操控期间,“德邦照明”股价也出现较大波动。
建仓拉升股价期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3月26日),涉案账户群通过建仓拉升股价,期间“德邦照明”股价上涨31.85%,相对同期上证指数(-6.74%)偏离度为38.59%,相对同期家电行业指数(-10.23%)偏离度为42.08%。
出货期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3月26日),涉案账户群大量抛售“德邦照明”,期间“德邦照明”股价下跌23.77%,相对同期上证指数(-3.45%)偏离度为20.32%,相对同期家电行业指数(+7.86%)偏离度为31.63%。
经上交所计算,唐龙、朱伟二人通过涉案群体账户操纵“德邦照明”股价,合计获利6022.55万元。
有阴谋
罚没款总额3.01亿元
唐龙、朱伟在辩解陈述中均表示,其在涉案交易中不具有操纵市场的主观故意;实际控制的账户数量有限,与事前告知的情况不符,并否认串谋交易“德邦照明”的行为。
唐龙称,其买卖股票主要基于价值判断、公司基本面良好、价格被低估、看好公司发展前景等信息,交易行为并无异常。朱伟泽称,不存在合谋操纵德邦照明的情况,其根据自身对德邦照明基本面的判断决定买入,买入后再根据德邦照明基本面的变化决定后续的交易策略。
对此,证监会指出,2018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8日,唐龙、朱某未控制涉案账户群利用自身优势,集中资金优势、股权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其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等方式买卖“德邦照明”。涉案账户群关联关系密切,交易行为异常,其操纵“德邦照明”价格的主观意图十分明显。
对于二人合谋操纵“德邦照明”一事,证监会表示,汤龙、朱伟控制的账户之间存在背对背交易,存在与“德邦照明”交易直接相关的资金周转。
此外,唐龙与朱伟曾共同在麦视盈通工作,与员工共享交易设备和证券账户交易信息,二人曾分享过“德邦照明”证券账户交易信息。且自2016年10月麦视盈通正式运营以来,唐龙与朱伟交易的股票高度相似。
天眼查信息显示,青岛麦视盈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4年,位于山东青岛,是一家主营资本市场服务的企业。朱伟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20%,并通过青岛厚实智胜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另外80%的股份,其中朱伟持股60%。
最终,证监会不采纳汤龙、朱伟的陈述和辩解。证监会认为,汤龙、朱伟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其中渤海活塞股票,汤龙在本案中起主导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朱伟在本案中起辅助作用,应承担次要责任。
证监会决定没收汤龙、朱伟违法所得6022.55万元,其中汤龙负责4818.04万元,朱伟负责1204.51万元;对汤龙、朱伟处以罚款2.41亿元,其中汤龙负责1.93亿元,朱伟负责4818.04万元。
4起市场操纵案件
罚没总额9.7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唐龙就因操纵“渤海活塞”被监管部门开出巨额罚款。
据悉,2014年8月至2015年5月,唐龙控制并使用“夏某燕”等20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卖出、实际控制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渤海活塞”股价和交易量,期间股价上涨77%(按调整后价格计算),获利约3059万元。
证监会认定汤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汤龙违法所得约3059万元,并处以罚款约9178万元,罚没总额高达1.22亿元。
从近期证监会开出的操纵市场罚单来看,两次被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近期证监会就对李伟伟因操纵“汇金通”案开出了总计逾4000万元的罚单。2018年7月,证监会又因操纵“大连电瓷”案对李伟伟开出了200万元罚单,并对其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此外,证监会近日公布了陈晓操纵“木科迪”等13只股票、王宝元操纵“吉林高速”等8只股票案。其中,王宝元控制和利用145个证券账户操纵8只股票,被罚没款项共计5.71亿元,创下证监会2022年个人处罚金额最高纪录。陈晓控制和利用142个证券账户获利3083.6万元,被罚没款项共计6167.2万元。
2019年修订的《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成本,罚款金额从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到十倍以下不等。从上述四起操纵市场案件的处罚来看,涉案五人被罚没的金额合计高达9.75亿元。想要操纵股价的人一定要记住,“伸手必被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