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特殊业务处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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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闭期及申购、赎回开放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可能会出现一段短暂的封闭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可以不办理赎回,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封闭期过后,开放式基金进入每日申购、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称为基金认购。基金认购与基金申请稍有不同,大致区别为:①认购费用一般低于申请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一般会享受一定的费用优惠。②认购1元,申请通常以未知价格确认。③认购份额须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确认,并有封闭期;申请份额通常在T+2日内确认,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可以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回购其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原则
1.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申购、赎回原则
(1)未知价格交易原则。投资者认购或赎回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时,无法即时获知交易价格,申购、赎回价格均需根据申购、赎回日交易时段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得出。这与股票、封闭式基金等多数金融产品以已知价格进行交易不同。
(2)按金额认购、按份额赎回的原则。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的认购按金额,赎回按份额,这是最简便、最安全的交易方式,适应价格不明的情况。在这种交易方式下,准确的申购数量和赎回金额在交易时无法确定,要到交易的第二天或以后才能知道。过去开放式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一般规定,认购申请单位为1元,认购金额应为1元的整数倍,且不低于1000元;赎回申请单位为1基金份额,赎回应为整数份额,但现在这一规定正在逐步取消。
2.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原则
(1)固定价格原则: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以1元人民币计算。
(2)按金额认购、按份额赎回的原则。货币市场基金按金额认购,按份额赎回。
(三)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地点和时间
1.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场所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与申购渠道相同,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基金代销网点进行;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基金代销机构进行申购、赎回。
2.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当于申购、赎回开放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申购、赎回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四)申购、赎回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1. 订阅费用
投资者在申请开放式基金认购时,一般需要缴纳认购费。认购费与认购费一样,可以在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也可以在后端收取,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在前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根据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分阶段设定认购费率。在后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根据投??资者的不同持有期分阶段设定认购费用。对于持有期不足3年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不得免除其后端认购费。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基金销售手续费实行一定的折扣。
2. 赎回费
开放式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当收取赎回费。对于场外赎回,可以根据份额持有期限在场外分阶段设定赎回费率;对于场内赎回,赎回费率为固定费率,不能根据份额持有期限分阶段设定。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不得低于赎回费用总额的25%,并计入基金财产。
目前,普通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对赎回费用属于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对连续持有期未满7天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连续持有期未满30天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连续持有期未满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且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连续持有期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且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者连续持有6个月以上的,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交易所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指数基金、短期理财产品基金等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其他类型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参照上述标准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收取赎回费的标准和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基金赎回,不再作出强制要求。
3.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经营管理。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销售及提供服务。
案例 161
博时主题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节选)
1. 申购赎回利率
2、本基金的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全部用于本基金的推销、销售。
3、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退还基金财产,余额用于支付注册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费率,但最高不得超过1.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下调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须于实施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费率。
(五)认购股份及赎回金额的计算
1. 认购费用及认购单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计算方式的通知》的规定,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认购费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一般规定基金份额数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以上,因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属于基金财产。但不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不一,也有的采用“舍去小数点后两位部分的基金份额数”的做法。
案例 16-2,
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通过场外(银行)申购一只上市开放式基金,假设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申购费率为1.5%,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申购费用及可申购份额为:
即: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一只基金,假设认购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可获得9611.92份基金份额。
2. 赎回金额的确定
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
总赎回金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赎回利率
赎回费一般根据持有期的长短而设定不同档位,持有期越长,适用的赎回费越低。
案例 16-3
某投资者赎回某上市开放式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1.5年,对应赎回费率为0.5%,假设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净赎回金额为:
总赎回金额=10000×1.025=10250(元)
赎回费=10250×0.005=51.25(元)
净赎回金额=10250-51.25=10198.75(元)
即:投资者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设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净赎回金额为10,198.75元。
对于采用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后端申购/申请费用还应在投资者最终可获得的赎回金额前扣除。即: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手续费-后端手续费金额
3. 货币市场基金费用
货币市场基金的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赎回费用为0。货币市场基金一般提取不高于基金资产0.25%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继续销售和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
(六)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登记及资金缴付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足额缴纳申购款(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除外)。投资者按照规定提出申购申请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认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认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赎回申请的,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认购均需全额到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到账,则认购不成功。认购不成功或无效的,认购资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一般而言,投资者认购基金成功后,注册机构会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持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从T+2日起有权赎回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申请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通过销售机构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对于一般基金,基金管理人应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具体处理速度因基金类型、托管银行不同而不同)。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登记机构一般于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扣划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调整注册办理时间,并于实施前不迟于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原则等
开放式基金的交易特征
交易原则
股票基金,
债券基金
1. 未知价格交易的原则
2、认购金额及赎回原则。认购申请单位为1元,认购金额为1元的整数倍;赎回申请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赎回为1份的整数倍。
货币市场
基金
1.确定定价原则。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1元人民币计算。
2、按金额认购、按份额赎回原则。货币市场基金按金额认购,按份额赎回。
交易场所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网点
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9:3-11:30,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开放式基金大额赎回的认定与处理
1. 大额赎回的判定
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视为大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加上该基金在转换时的转出申请之和,减去同日该基金的申购申请加上该基金在转换时的转入申请之和。
2. 大额赎回的处理
当出现大规模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当时基金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者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接受投资者全额赎回申请时,按照正常的赎回程序进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难以履行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者认为变现资产履行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造成基金份额净值大幅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处理剩余的赎回申请,但当日接受的赎回比例不低于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0%。对于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当日应处理的赎回份额数按照申请赎回的份额占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未接受的部分应当延期至下一开放日处理,除非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当日未接受的部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赎回权,赎回金额按照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该过程应以此方式重复,直至所有赎回完成。
发生大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说明相关处理方式。
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出现大规模赎回的,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期支付,但延期支付时间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家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
1.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
开放式基金份额转换是指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另一只基金份额,而不必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份额转换一般采用未知价格法,以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转换的基金份额数。
由于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不同,当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而存在费用差额时,一般应在转换时补足。另外,基金份额转换往往也收取一定的转换费。不过,由于基金份额转换不需要在购买另一只基金前赎回现有基金,因此总体费用还是比较低的。
2.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
开放式基金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通过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从一个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划转到另一个投资者的基金账户的行为,主要包括继承、司法执行等。接受过户的主体必须是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
3、基金份额转托管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之间办理其基金份额的转让。基金份额转让由转让方申报,基金份额转让一次性完成。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在T日基金份额转让成功后,转让的份额将于T+1日到达受让方网点,投资者从T+2日起即可赎回基金份额。
4、基金份额冻结
基金登记备案机构仅受理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冻结、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将一并被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