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幸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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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广东星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雷平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幸美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核心员工提名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
2、审议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具体情况请参见《股票发行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签署有条件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5-027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
5、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41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91万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94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8,59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原公司章程第20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现修改为: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原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6、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弃权:0票。
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星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星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预案》
特别公告!
广东星美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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