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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提取要件解读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 wuji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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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公积金购房条件:

1.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申请退出或房主配偶申请退出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3.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批准书》;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产权证书》原件(如无,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集体土地产权购买价格难以确定的,需提供乡镇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拆迁房屋购买价格难以确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的原税务发票;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行的除外)。

二、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

1、员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员工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未婚或离婚员工需提供单身证明。

3.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批准书》;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应当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由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责任编辑:德勤钢铁网 标签:2022 年度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提取要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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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提取要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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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公积金购房条件:

1.身份证原件;

2、夫妻双方申请退出或房主配偶申请退出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

3.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批准书》;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产权证书》原件(如无,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集体土地产权购买价格难以确定的,需提供乡镇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拆迁房屋购买价格难以确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的原税务发票;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行的除外)。

二、提取公积金租房条件:

1、员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已婚员工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未婚或离婚员工需提供单身证明。

3.加盖单位印章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批准书》;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购买、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彻底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出国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应当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部分。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由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凭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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