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申请巨额国家赔偿,涉及 16 项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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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而顾雏军先生申请的国家赔偿数额却非常巨大。当然,巨大只是数字意义上的巨大,与企业家顾先生的实际资产以及企业的潜在发展和盈利前景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在顾雏军提起的国家赔偿申请中,他提出了16项赔偿请求,包括请求法院返还违法转让的原科龙电器、原合肥美菱、原扬州亚星、原襄阳汽车轴承有限公司等股权,返还违法转让的近8000亩土地和房屋,赔偿人身自由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2亿元,并要求对多家被吊销执照的企业造成的损失给予合理赔偿等。
据《财经》1月19日文章,有法律专家表示,根据法律规定,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顾雏军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尽管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申请结果不完全一致。顾雏军案再审判决是一个标杆,他这次申请国家赔偿也是一个风向标。”
1月18日,顾雏军对《财经》表示,自己对2019年的再审判决不满,因为认为自己完全无罪,所以一直致力于继续上诉,并在网上提交上诉材料,但至今没有进一步的消息。“所以一直等到现在才申请国家赔偿,现在不申请的话顾雏军案是怎么回事,时间就过了。”
顾雏军一案一波三折。2005年6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将顾雏军涉嫌犯罪行为一案移送警方。其在致公安部的函件中称,经调查发现,广东绿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顾雏军及相关人员涉嫌侵占科龙电器利润、挪用科龙电器资金、伪造居民身份证和法人印章用于非法用途、骗取国有优惠土地使用权、虚报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等,触犯了《刑法》。由此,原本顺风顺水的顾雏军的命运出现了转折。
上图为戴着“完全无辜”帽子的顾先生
顾雏军曾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喊冤14年。2005年7月29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对顾雏军作出拘留决定,随后的通缉令上列顾雏军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后改名为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法院开庭审理后,顾雏军因虚报注册资本罪、违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2012年9月,顾雏军提前三年刑满释放。出狱后的顾雏军开始四处上诉。2017年12月28日,顾雏军案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再审案件。2019年4月10日,顾雏军案再审后重新宣判。
顾雏军称,由于警方错误拘押、检察院非法逮捕以及中国证监会列出的“八大罪名”,他失去了人身自由,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现在这些罪名都不成立,他应该依法赔偿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包括被非法剥夺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及其他合法财产;其在香港的上市公司退市、倒闭,造成数千亿元的损失;警方不仅错误地逮捕了他,还“打倒”了格林柯尔的骨干成员,逮捕并审判了多名根本不构成犯罪的骨干成员,导致格林柯尔全军覆没,损失巨大;完全属于格林柯尔合法拥有的近8000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被非法抢走等等。
回想起过去的经历,顾雏军说,他曾带着1.7亿美元的个人资金回国创业,却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失去了所有财产。“中央一再强调要保护民营企业,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我的案子,就是企业家财产权和企业资产被非法剥夺的最典型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