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地开启供暖模式,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有调整
wujiai
|据了解,《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2024年采暖期结束。同时,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电网第三个调控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商品发〔2023〕166号)规定,《电采暖输配电价表》相应调整。
最受关注的是家庭采暖电价,家庭采暖电价是指电网公司直接抄表的家庭山西煤价格,对于这些煤改电用户,实行独立的采暖电价政策。
据了解,去年实行“以电代煤”、采用单表供暖、分表计价的家庭,可根据家庭供暖实际用电量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在三种方式中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峰谷时段计价法,第二种方式为用电量计价法,第三种方式为平峰时段计价法。今年需要注意的是,电供暖输配电价表有所调整:高峰用电时段,1千伏以下电费为0.1942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1657元/千瓦时,35千伏为0.1027元/千瓦时,谷值时段电价分别为0.09710元/千瓦时、0.08285元/千瓦时、0.05135元/千瓦时。
对于已实行“煤改电”且未实行采暖和生活用电分表计量的家庭,以供暖季开始前8、9月份每月平均家庭用电量作为基本用电量,供暖季每月超出基本用电量的用电量视为采暖用电量。基本用电量按居民用电价收取,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费,对“煤改电”家庭用电量单独计价。
对于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用户可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对“煤改电”居民用户实行单表计量、分表计价的“峰谷电价办法”或“平价电价办法”。其他电采暖电价政策除上述“煤改电”外的其他电采暖用户一律进入电力市场,按市场价格购电。对未直接(或通过售电公司代理)从市场购电的,由电网公司代购,电价按代理购电价执行,并按规定执行工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山西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发改委、电网公司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用户准确了解“煤改电”电价政策。2023-2024年供暖期结束后,各市发改委要对“煤改电”电价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