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晚稻收购价格及政策通知,保障农民种粮积极性
wujiai
|为切实做好今年晚稻收购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政府粮食储备落实,根据省浙发改价〔2020〕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今年晚稻生产、市场价格情况,结合周边县(市)收购价格,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0年晚稻收购价格及相关收购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晚籼稻、晚粳稻“订单粮”收购价格。2020年我市“订单粮”晚籼稻、晚粳稻(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三级以上)收购价格为晚籼稻137元/50公斤、晚粳稻137元/50公斤,相邻等级价差确定为2元/50公斤。晚籼稻订单奖励政策按照义乌市商务局、财政局、农发银行《关于做好义乌市2020年订单粮工作的通知》(义乌商务发[2020]26号)执行,即每50公斤奖励10元,每亩最高奖励90元。 订单量按晚稻平均亩产450公斤计算。
2、合同外粮食收购:合同外粮食按我省最低保护价收购,晚籼稻每50公斤130元、晚粳稻每50公斤133元。
3.晚籼稻、晚粳稻收购范围及要求。农户销售的晚籼稻必须是本市当年产新粮,不得用外地粮食或旧粮抵扣,否则将取消农户卖粮相关优惠政策,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农户凭乡镇农办、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即可卖粮。
四、妥善收购处置超标粮食。加强晚稻重金属镉含量检测,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政府主导、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全程监管”的要求,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储存和处置工作。今年对重金属含量超标的晚籼稻收购价格,对订单内按订单价收购,对订单外按订单价收购。超标粮食不作为储备粮、不流入粮食市场,单独储存处置,加工费用及差价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5、各粮食收购单位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凡进场收购的企业都要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在收购现场公示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让农民卖“清粮”。积极开展创建粮食收购先进单位活动粳稻价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卖粮,及时帮助农民解决卖粮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我市粮食生产平稳发展。
义乌市商务局
2020 年 11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