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度北京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上限最高不超 1566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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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日前公布,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按照规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月17日统一调整了2013年工资基数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费额。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根据不同的参保情况分为几类。在北京市,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的职工,按照其2012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2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15669元。参加养老、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2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089元;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2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13年北京社保基数,最低不低于3134元。
以新的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可计算出参保人员2013年五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以五项社会保险中缴费额较高的养老保险为例,按照新标准可计算出在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额最低为每月167元,最高为1253.52元。
通知还明确,在京个人委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可选择三档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2012年北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40%,即5223元、3134元、2089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即3656元。(袁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