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6000 亿元特别国债发行不会影响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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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称此举不会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
财政部22日宣布,2007年第一期6000亿元特别国债将于8月29日到期兑付。为确保此期特别国债兑付,财政部将采取滚动发行方式,经国务院批准,依法合规、稳健有序地向有关银行发行6000亿元特别国债。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本次发行不会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
财政部称,考虑实际需要,此次发行的特别国债期限为7年期和10年期,利率将按照市场化水平确定,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为相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财政部还公布了2017年特别国债(第一、二期)发行工作有关事项,显示两期特别国债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境内相关银行发行,均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日、计息日均为2017年8月29日中国国债网,可上市交易。第一期期限7年,发行额4000亿元,票面利率3.6%;第二期期限10年,发行额2000亿元,票面利率3.62%。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部主任徐忠表示,本次特别国债滚动发行与2007年做法基本类似,不会对金融市场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
一是人民银行将同时对相关银行开展公开市场操作,表明特别国债滚动发行期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将相互配合,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二是特别国债参考市场利率发行,7年期特别国债发行利率略低于10年期国债发行利率,既尊重市场,又体现了合理的期限溢价,有利于增强国债收益率的市场基准性。
三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箱丰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预计央行将在发行当天推出现券买断工具,通过债券二级市场向金融机构购买本次发行的6000亿元特别国债;
四是财政部在一级市场向相关银行发行特别国债,同日央行在二级市场购买特别国债,不会对一级市场债券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产生挤出效应。总体上,财政债务总量保持不变,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保持不变,相关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保持不变,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不变。(记者曾金华陈国菁)








